廣東省湛江市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規定,現就我市2012年縣以上機關招考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6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14:30-17:30時)
二、資格復審地點:湛江市赤坎區南橋北路12號(中共湛江市委黨校)
三、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四、考生須提供的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1份復印件)
(一)報名登記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須雙面打印并在報名人員承諾欄簽名)、筆試準考證(遺失的可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
(二)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三)社會人員須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四)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五)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
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六)報考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須提供能證
明工作經歷和所要求的有關材料。
五、有關事項
(一)對于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且不作任何說明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由于復審不合格或者考生棄權的原因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職位,按照該職位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法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在資格復審合格后進行體能素質測評,體能素質測評不合格的,不列入面試對象。體能素質測評時間:2012年6月18日,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時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進行資格復審,代理人須另攜帶本人身份證件。
(五)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打印面試通知書時間和有關面試事宜,請密切留意湛江市人事考試培訓管理辦公室網站,并保持通訊暢通。
(六)按照粵人社發[2012]124號的精神,在湛江、茂名、陽江等六市進行考生異地面試試點,我市考生交流到茂名市面試。面試地點:茂名市光華南路11號茂名人才大樓。
特別提示:請未進入報考資格復審但成績靠前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以上公告由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3119369(政策咨詢)、3119313(技術咨詢)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中共湛江市委組織部 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查看:2012廣東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和面試名單查詢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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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