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的指導思想
公務員錄用考試主要是測試應試者對從事黨政機關工作所必備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科目設置
本次招考分A、B兩類進行考試。
(一)報考A類職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
(二)報考B類職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專業知識兩科。專業知識是否考試由招考單位商省、市(州)組織、人事部門確定,其考試范圍、時間由招考單位在報名時告知。如招考單位不要求進行專業知識考試的,則按A類職位考生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
(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和英語三部分。
筆試科目均采取閉卷考試方式,考試時間:2006年4月1日。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考試
(一)本科主要測驗應試者對從事黨政機關工作所必備的基本理論的掌握情況,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潛能。
(二)本科考試的大體范圍和內容為:
第一部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數量關系
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數量關系理解能力。其測驗題型主要有數字推理和數學運算兩種。(1)數字推理,如每道題會給出一個其中缺少一項的數列,要求應試者仔細觀察這個數列各數字之間的關系,從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認為最合適、最合理的一個填補空缺項,使之符合原數列的排列規律。(2)數學運算,每道題會給出一道運算式子,或者是一段表達數字關系的文字,要求應試者迅速、準確得計算出答案。
2、判斷推理
主要考察應試者邏輯推理判斷能力。其測驗題型主要有圖形推理、演繹推理、事件排列、常識判斷等。
(1)圖形推理,每道題會給出一組圖形,要求應試者從四個備選答案中選擇最符合規律的一個,替代題干中的問號,使圖形呈現出一定的規律。
(2)演繹推理,每道題會給出一段被假定是正確的、不容置疑的陳述,要求應試者根據這段陳述選擇一個備選答案。正確的答案應與所給的陳述相符合,應不需要任何附加說明即可以從陳述中直接推出。(3)事件排列,每道題會給出五個具有內在邏輯聯系的事件;每個事件是以簡短的詞語或一句話表述的,同時按事件順序給出四個數字序列,要求應試者選擇一種最合乎邏輯的事件順序。(4)常識判斷,涵蓋政治、經濟、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內容,每道題會圍繞常識性問題列出若干項答案,要求應試者選出正確答案。正確答案有單選和不定項選擇,錯選、多選、少選均不得分。
3、言語理解與表達
主要考察應試者對語言文字的綜合分析和運用能力。這種題所給的文字材料較長,主要是對詞和句子一般意思和特定意義的理解;對比較復雜的概念和觀點的準確理解;對語句隱含信息的合理推斷;在干擾因素較多的情況下,能比較準確地辨明句義,篩選信息。其測驗題型主要有詞語替換、選詞填空、語言表達、閱讀理解等。
4、資料分析
主要考察應試者對文字、圖形、表格三種形式的數據性、統計性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推理與加工的能力。每道題會給出一段資料,提出1—5個問題,要求應試者根據資料所提供的信息進行分析、比較、計算,從問題后面的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符合題意的答案。
第二部分:公共基礎知識
1、馬克思主義理論
(1)馬克思主義哲學
哲學和哲學的基本問題。唯物辯證法。唯物主義的社會歷史觀。
(2)毛澤東思想
毛澤東思想的科學體系及主要內容。毛澤東思想的歷史地位。
(3)鄧小平理論
鄧小平理論的科學體系及主要內容。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經濟體制改革。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所有制結構和分配制度。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4)“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時代背景、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歷史地位。
2、法律
(1)法學基礎理論
法的概念和特征。法律體系。我國的立法體制。法的適用范圍、適用原則。法的效力。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2)憲法
憲法的概念、特征與基本原則。國體的概念,我國的國體。公民的概念、我國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內容與主要特征。
(3)行政法
行政法的概念、內容、特征和作用。行政主體的概念。行政行為的概念。行政行為成立與合法要件。行政許可的概念、分類及作用。行政處罰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則和種類。行政復議的概念、基本原則與范圍。
(4)行政訴訟法
行政訴訟法的概念與特征、受案范圍、管轄原則。行政訴訟的判決、裁定、決定。
(5)公務員法
公務員法的基本內容及立法宗旨,公務員管理的基本原則。
3、行政管理
行政的主體、客體。行政組織的特點及設立原則。行政公文的格式與撰寫。電子政務的概念及電子政務的應用。
4、時事政治
2005年1月至2006年3月所發生的國際國內重大事件。
第三部分:英語
1、詞匯選項。主要測試應試者理解在一定語境中單詞和短語意義的能力。
2、完型填空。主要測試應試者正確把握文章內容,以及在一定語境中準確使用詞語的能力。
3、完成句子。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閱讀理解基礎上,通過正確選項,使句子完整的能力。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全部為客觀性試題,用2B鉛筆填涂作答,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100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60分、公共基礎知識占30分、英語占10分。
四、申論科目考試
(一)本科主要是通過應試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
(二)本科考試的試卷結構主要包括三個部分:(1)提出注意事項,給考生答卷提出指導性意見;(2)給定一組3000字左右的資料;(3)提出申論要求,即要求應試者在閱讀給定資料的基礎上完成若干題目。
(三)本科考試的基本要求:
(1)用大約150-200字的篇幅,概括資料反映主要內容(15分);
(2)用大約300-400字的篇幅,針對資料反映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25分);
(3)針對所提出的對策建議,自擬題目,用1000-1200字的篇幅寫篇議論文(60分)。
申論考試全部為主觀性試題,用簽字筆或鋼筆作答,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100分。
五、筆試總成績合成
(一)報考A類職位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
(二)報考B類職位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占60%、專業知識或申論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
(三)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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