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自治區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7760名主任科員及以下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一、報考條件、招考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77年5月20日至1995年5月20日期間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職位表》);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須持有經國家,省(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
7.具有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考錄對象
1.新疆戶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畢業生(面向全國招考的職位,詳見職位表戶籍欄內說明;普通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原件,下同);
2.新疆普通院校的內地生源畢業生;
3.在新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含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上述人員中服務期規定1年的滿8個月、2年的滿16個月、3年的滿24個月即視為服務期滿);
4.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或選調生的配偶;
5.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駐疆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
報考專項職位的工人,是指自治區國有大中型企業生產一線崗位工作滿3年及以上的優秀工人,或在生產一線管理崗位的人員。
報考專項職位的農民,是指具有新疆農業戶口,在農業種植、養殖、農畜副產品加工、農資經營等生產一線從事農牧業生產滿3年及以上的農民。
上述人員戶籍、服務期限、婚姻狀況和工人、農民從業時間涉及時限的,均截止至2013年5月20日。
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涉及時限的均含試用期,并截止至2013年5月20日):
1.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工作未滿6年服務期的在職公務員;
2.現役軍人;
3.錄用未滿3年的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5.被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認定有違紀行為未滿處理期限的人員;
6.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曾經在公務員試用期內因違紀違規、考核不合格、未按規定時間到崗、錄用后無正當理由離職等原因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二、考錄政策問答、簡章及職位表
2013年5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時間,下同),將在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www.xjrsks.com.cn)、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xjrs.gov.cn)、新疆黨建網站(www.xjkunlun.cn)發布《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2013年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政策問答》;
5月15日上午10:30在上述網站發布《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時間、方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時間:2013年5月20日10︰30—27日18︰30。
登陸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閱《報名流程》,按照網上提示提交個人信息、上傳照片、繳納費用及下載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
2.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
時間:2013年5月19日10︰30—5月26日18︰30。
報名現場由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二)繳費
時間:2013年5月21日10︰30-28日18︰30。
具體方式按照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公務員招考報名有關要求進行。
其他未盡事宜詳見《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局
2013年5月9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