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治區區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為優化區直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建立來自基層的公務員培養選拔機制,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局決定開展區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和名額
(一)本次部分區直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面向全區市、縣(區)、鄉鎮(街道)機關(含垂直管理單位市及市以下機關),公開、擇優選調正科級以下(含正科級)職位層次公務員。
(二)2014年區直機關面向全區公開遴選公務員69名。具體職位可登陸寧夏新聞網(http://www.nxnews.net/)、寧夏黨建網(http://www.nxdjw.gov.cn/)、寧夏人事考試網(http://www.nxpta.gov.cn/)查詢《2014年自治區區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一覽表》。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市、縣(區)、鄉鎮(街道)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市、縣(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的軍隊轉業干部及全區公務員統一招考錄用的人員;
3.市、縣(區)使用行政編制的工、青、婦機關工作人員;
4.自治區垂直管理單位的市及市以下機關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
中央駐寧單位的市及市以下機關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也可以報考。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認可;
2.在市及市以下機關公務員崗位工作兩年以上(截止到2014年9月10日);
3.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截止到2014年9月10日);
4.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選職位專業要求;
6.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3年9月10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選職位表為準;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過,或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者,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遴選部門的遴選職位有關情況詳見《2014年區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報考者如需咨詢《遴選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附件公布的電話直接與遴選部門聯系。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至9月19日(星期五)。
(2)報名地點及方式:報考者可到所屬地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名,也可直接到遴選機關干部(人事)部門報名。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明確報考職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報考者認真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公開遴選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上面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經所在機關(單位)審核同意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點報名并提交《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公開遴選報名登記表》電子版,逾期不再補報。
2.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報考者提交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公開遴選報名登記表》和《2014年區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匯總表》(附件3)在指定時間統一送達自治區公務員局,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區直有關遴選單位集中進行報名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遴選名額的比例不得低于3:1。經資格審核合格者,方可參加筆試。
3.上傳電子照片及繳費
資格審核結束后,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寧夏人事考試網發布資格審核合格人員名單。資格審查合格者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寧夏人事考試網,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兩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待照片審核合格后,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寧夏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每人120元。交費成功即確認完成報名。未按照時間要求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報考。上傳電子照片及繳費時間具體以寧夏人事考試網公告時間為準。
4.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前一周,寧夏人事考試網將發布筆試通知。完成報名手續的報考人員根據通知,在寧夏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及內容:筆試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銀川統一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7個工作日后,報考者登陸寧夏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2.筆試結束后,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筆試成績劃定最低分數線,并分機關、報考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按面試人員與遴選職位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分數線者不能面試。
(四)資格復審。
1.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于遴選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遴選轉任資格。
2.資格復審。面試前,各遴選機關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須加蓋組織部門查檔公章)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凡信息不實或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以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由遴選機關取消其面試資格。出現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五)面試。
1.面試工作由自治區遴選機關組織實施,實施方案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需要加試專業能力測試的,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遴選機關商定。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每個面試考場由7名考官組成面試考官小組。其中主考官由遴選機關負責人擔任,其余考官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派出。參加面試的主考官和考官須取得相應的面試考官資格證。
3.每個面試考場應由自治區紀檢監察部門指派兩名熟悉公務員面試工作的同志進行全程監督。
4.考生的結構化面試成績為7名考官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考生面試成績采取當場公布的方式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并在適當范圍內公布。
(六)組織考察。
1.按照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或面試成績×40%+專業成績×20%)的方法計算考生考試成績。
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對象人數多于遴選職位人數(不超過2:1)的辦法確定考察人選。其中,遴選人數2人及以上的,考察對象與遴選職位人數的比例不超過1.5:1。考察對象在適當范圍公布。
2.遴選機關組織(人事)部門依據職位職責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并將考察結果進行量化。考察可參考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轉發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寧人社函〔2013〕96號)進行。
3.實行考察預告制。將考察對象的簡要情況、考察時間等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預告。
4.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資歷量化、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
5.考察工作結束后,考察組計算出每個考察對象的綜合得分。具體計算方法為:綜合得分=考試成績×60%+考察組評分×40%。
6.各遴選機關(單位)確定人選時,要提交黨委(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在確定遴選對象時,要充分考慮考試成績排序。
(七)體檢。
1.遴選機關黨委(黨組)根據考察對象綜合得分情況提出擬選調人員,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在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綜合性醫院組織擬選調人員進行體檢。
2.體檢工作要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考生承擔,體檢合格的即為擬選調人員。
(八)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1.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在其原工作單位、遴選機關以及寧夏人事考試網同時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辦理手續。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轉任問題的,按照管理權限,分別到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轉任手續。體檢不合格或公示后發現存在影響任用問題的依次遞補。報審材料主要有:關于調動公開遴選人員的請示或公函、公務員調動審批表(一式三份)、人事檔案、控編單等。
報名咨詢電話: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0951-6669312
自治區公務員局:0951-5099005
1.《2014年自治區區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一覽表》
2.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公開遴選報名登記表
3.2014年自治區區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匯總表
4.2014年自治區區直單位公開遴選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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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