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6/10/26 0:00:00 來源:中大網校
點擊關注微信:
河北張家口市人事局關于為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招錄
公務員的公告
張家口市人事局
關于為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招錄
公務員的
公 告
張家口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因缺編向市人事局申請增加三名工作人員,經市公務員招錄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為其增加三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錄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與專業要求
招錄計劃共3名。其中:會計學專業人員1名,行政管理專業人員1名,公共管理專業人員1名。
二、人選確定
經市公務員招錄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招錄的原則是:按照招錄公務員的程序辦法,利用今年上半年招錄公務員的筆試、
面試成果,從中擇優錄用。具體辦法是:從報考符合專業職位要求的考生中,且
面試成績排在上次各職位錄用計劃后的第一名人員中,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
三、 體檢
根據招錄計劃、專業要求和考生成績,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由市人事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市級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體檢出現不合格時不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由用人單位負責進行考察。主要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績表現和任職資格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報市人事局。
五、 審批錄用
考察結束后,對擬錄用人員分別在市人事局、擬錄用單位(現在職人員在本人工作單位)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人事局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屬在職人員回原單位。
六、 組織領導
為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招錄公務員工作,在市公務員招錄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邀請紀檢、監察機關參與,并進行監督。監督電話設在市監察局監察綜合室、市人事局監察室,電話:2016492、2014948。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