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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
(1)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認定
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一是農村村民未經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二是農村村民采用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三是農村村民建住宅的面積超過了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認定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其主體必須是沒有城鎮戶口的農村村民。此外,建住宅不僅包括農村居民建住房,還應當包括興建與所建住房的居住生活有關的其他建筑物和設施,包括廚房、廁所等。
(2)對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處罰
《土地管理法》對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處罰規定了兩種方式,一是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是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5、非法批地
(1)對非法批地行為的認定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非法批地行為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一是沒有批準權的單位非法批準,例如縣級人民政府批準農用地轉用,就是非法批準,其原因是主體不合法;二是雖有批準權但超越了批準權限而非法批準,例如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占用基本農田就是非法批準;三是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而非法批準,即由于批準內容違法而導致的非法批準;四是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而非法批準。
(2)對非法批地行為的處罰
非法批地行為的處罰形式有兩種:行政處分和刑事責任。非法批地行為,在行政上是一種瀆職行為,要承擔行政法律責任,主要是對非法批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依據(國務院關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暫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1999年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規定,非法批準征收、占用土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①一次性非法批準占用、征收基本農田0.67公頃(10畝)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頃(30畝)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頃(50畝)以上的;②十二個月內非法批準征收、占用土地累計達到上述標準的;③非法批準征收、占用土地數量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接近上述標準且導致非法批準征收、占用土地或者植被遭到嚴重破壞,或者造成有關單位、個人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④非法批準征收、占用土地,影響群眾生產、生活,引起糾紛,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當非法批準征收、占用土地,情節嚴重,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條。構成非法批準征收、占用土地罪時,要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承擔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罰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例題:國家工作人員( ),人民檢察院應予直接立案。(2000年土地管理基礎試題)
A.一次性非法批準占用、征用基本農田5畝以上
B.一次性非法批準占用、征用基本農田10畝以上
C.二年內累計非法批準占用、征用基本農田5畝以上
D.二年內累計非法批準占用、征用基本農田10畝以上
答案:B
解析:
(3)對非法批準的土地的處罰
當事人由于非法批準而使用的土地,由于批準文件是無效的,那么依據此文件而使用的土地在實體上便沒有法律依據。因此,當事人必須予以退還。如果拒不退還的,當事人就要承擔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責任,包括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罰款等。
但是因非法批準而使用土地的當事人,因退還土地而遭受的損失,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賠償。
例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無權批準征用、使用土地的單位或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必須承擔(
)的責任。(2000年土地管理基礎試題)
A.賠償損失
B.賠禮道歉
C.恢復土地原狀
D.刑事處分
答案:A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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