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有效的復習2011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小編特地整理出2011年土地估價師考試的資料,希望各位考生可以在2011年土地估價師考試中取得理想的成績!
六、減稅、免稅
(1)政策性免稅
對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等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由地方確定的免稅
下列幾項用地是否免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1)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產管理部門在房租調整改革前經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稅單位職工家屬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門舉辦的安置殘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廠用地;
5)集體的個人舉辦的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用地。
(3)困難性及臨時性減免稅
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審批,但年減免稅額達到或超過10萬元的,要報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對遭受自然災害需要減免稅的企業和單位,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根據受害情況,給予臨時性的減稅或免稅照顧,以支持生產幫助企業和單位渡過難關。
例題:下列土地符合免征土地使用稅的包括( )。
A、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B、 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C. 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D.不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E、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10年至20年
答案:ABC
解析: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屬于免征土地使用稅的范圍;同時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相關文章:
更多土地估價師信息請關注:
土地估價師考試歷年真題 土地估價師考試模擬試題 土地估價師考試輔導資料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