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順利通過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小編特編輯整理了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科目《土地估價管理基礎與法規》國土資源管理相關法律知識問答知識點,希望在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中,助您一臂之力!
51、行政處罰法設定的行政處罰有哪幾種?
⑴警告;
⑵罰款;
⑶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⑷責令停產停業;
⑸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執照;
⑹行政拘留;
⑺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52、什么是罰款?
指行政處罰機關強迫違法行為人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量金錢的處罰形式。
53、罰款的特征是什么?
⑴罰款是行政機關實施的一種行政制裁手段;
⑵罰款是以金錢繳付為內容的制裁手段,而不是執行手段;
⑶罰款是糾正和制止違法行為處罰措施;
⑷罰款必須上繳國庫。
54、行政處罰由什么不設定?
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法規、規章來設定。
55、規范性文件可以設定行政處罰嗎?
不能。
56、法律可以設定哪些行政處罰?
可以設定種行政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規定。
57、行政法規可以設定哪些行政處罰?
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
58、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哪些行政處罰?
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
59、規章可以設定哪些行政處罰?
⑴部門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部門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的限額由國務院規定。
⑵地方規章行政處罰的設定權與部門規章行政處罰的設定權基本一致,但罰款的限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
60、什么是行政違法行為?
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應由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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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