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工作業績良好,熱愛監理工作。 (2)取得工程類或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年齡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勝任現場監理工作。 (4)報考監理工程師資格須具有公路、水運工程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公路或水運工程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累計5年以上;報考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須具有公路、水運工程或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從事公路或水運工程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累計3年以上。 (5)未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但已參加了2005年考試,并至少有1科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符合第(1)、(3)、(4)項條件的可繼續報名參加考試,但只能報考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 (6)取得雙學位其學歷者,可以按照碩士研究生畢業對待。 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臺灣地區具體事宜另行制定。 外籍專業技術人員,申請參加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和執業的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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