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中國海洋大學始建于1924年,是一所以海洋和水產為特色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學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麗、氣候宜人的海濱城市青島,是莘莘學子讀書求學、成長成才的理想學府。
為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精神,我校2016年繼續面向全國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縣及縣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即農村學生單獨招生)。
一、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80人,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二、報名條件
考生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2016年高考報名條件,思想道德品質優良,身體健康,高考應試語種為英語;
2.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相關省(區、市)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3.考生文化課成績綜合排名分列年級文、理科前10%。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符合報名條件考生可通過中學校薦或自薦方式報名。
2.中學應保證關于報名考生思想品德、學習成績、家庭狀況、成長經歷、特殊事跡等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并嚴格做好校內公示工作。
3.考生需在2016年4月25日前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完成報名申請。我校將通過報名平臺進行網上評審,不需要考生和中學郵寄任何紙質材料,我校限定報考學校數為1所
注:考生須按系統提示填寫或上傳的材料如下:
(1)申請表(系統報名時自動生成,需所在中學蓋章簽字);
(2)個人陳述(無固定格式,題材不限,字數不限,需考生本人手寫后拍照或掃描上傳,注意要保證材料清晰可辨,系統內對話框處可不填寫)。
(3)校級以上獲獎及其他成果須在系統中如實填寫并上傳提交相應證明材料(需所在中學簽字蓋章),如有推薦信等材料也可一并提供。四、選拔程序
1.材料審核及入選考生確定辦法
我校將按照“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組織專家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網上評審(報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并就學生學業成績、學習能力及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評分,根據分數高低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在同等條件下,對家庭經濟困難,自強不息、德才兼備的考生,經中學推薦且提供充分證明材料,學校可優先予以考慮。
2.入選考生公示
入選考生名單將于2016年6月份高考成績公布前通過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考生所在省級招辦進行公示。最終名單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無異議后正式確定。
五、錄取政策
1.志愿填報。入選考生須參加2016年普通高考,政審體檢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志愿填報要求和我校相關要求填報高考志愿。在特殊類型批次第一志愿(無特殊類型批次的需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報中國海洋大學,并在高考成績公布后一周內登錄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提交高考成績及志愿填報信息。
2.高考成績要求。入選考生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線,且專業志愿服從調劑,其他條件符合相關專業要求,我校將予以錄取。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等級要求為AB,必測科目成績要求為“4B1合格”。
3.錄取專業安排。我校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填報志愿及特長等在考生所在省份有招生計劃的專業中安排錄取專業。
六、決策與監督機制
1.我校招生辦法、錄取程序、錄取結果等招生過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招生全過程監督,受理舉報或投訴(聯系電話: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3.對報名材料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并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縱容、參與弄虛作假或不按我校要求進行認真審核、公示的中學,兩年內將取消其向我校推薦考生的資格,并視情況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及社會媒體通報。
未盡事宜可及時與我辦聯系,聯系方式如下:電話:0532-66782426,66782478(傳真)
網址:http://www2.ouc.edu.cn/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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