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房地產損害賠償的需要
房地產損害的情形多樣復雜,主要有:
(1)使他人房地產受到污染。
(2)新建建筑物影響相鄰房屋的通風、采光、日照、景觀、視野等。(侵犯相鄰權)
(3)工程施工不慎使鄰近建筑物受損。
(4)房屋質量缺陷給購房人造成損失。
(5)修改城鄉規劃給房地產權利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
(6)對房地產權利行使不當限制給房地產權利人造成損失。
(7)未能履約(如未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供貨、供款等)使他人工程停緩建或延遲竣工,給他人造成損失。
(8)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給當事人造成損失。
(9)其他房地產損害。
上述各種房地產損害需要評估被損害房地產的價值減損額和相關經濟損失(如因房地產損害造成的其他財產損失、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等),為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確定賠償或補償金額提供參考依據。
考試熱點新聞: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