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縣級供電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現狀
第一,缺乏完善的預算編制和管理體制。在大部分縣級供電公司的預算編制過程中,都存在著這樣的問題:一是缺乏對預算管理的一個整體意識,內容和形式都在不斷的變更;二是預算的編制缺乏有力的基礎性資料,往往造成重要的指標存在著很大的偏差;三是預算無法得到有效的實行,實際預算與上報的預算不能統一,而且年度預算缺乏剛度,具有很大的隨意性。上述種種問題的存在,都導致了縣級供電公司在沒有考慮長遠利益的前提下,盲目進行投資,使得原本緊張的資金狀況變得更加的混亂。同時,大部分縣級供電企業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即使有的公司建立起了內控制度,也由于無法進行有效的執行而發揮不出其應有作用。
第二,財務信息化建設存在風險。為了深入開展精細化管理,大部分的縣級供電公司都引入了ERP項目。而在實際運用的過程中,能否將ERP進行系統的規劃和建設對于縣級供電公司的財務風險會產生巨大的影響。目前,縣級供電公司網絡已經基本覆蓋到了各個科室以及其下轄的各個基層變電所,同時也與其所隸屬的市級供電公司進行聯網。但是,大部分的縣級供電公司在信息化建設方面仍然較為落后,缺乏懂技術的人才,缺少技術和資金的有效支持,造成了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十分薄弱,為供電公司的網絡安全帶來了巨大的隱患。
第三,財務管理人員缺乏風險意識。在絕大部分縣級供電公司中,都存在著管理人員無職稱上崗的現象,他們對于供電公司的財務管理理論和業務沒有全面的了解,而在基層建設以及生產和營銷等方面的知識也較為匱乏,知識結構的建設也不夠合理,尤其是對于財務風險的認識,更是十分的盲目,缺乏應有的風險意識。
第四,自然風險。電力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電網的大范圍布局決定了其具有高密集性風險,受到自然風險的影響很大。如在2008年南方雪災的影響下,就有三十多個地區的五百多個縣的用戶受到影響。尤其是對于縣級供電公司來說,發生任何一種自然風險所帶來的損失都是無法計量的。
二、降低縣級供電公司財務風險的措施
第一,加強預算管理,完善內控制度。縣級供電公司應當建立起多維度的預算控制系統,有效的對預算進行管理和控制,根據不同類型的業務,采取不同的預算控制措施。對于各職能部門參與經濟業務的順序以及規則進行詳細的劃分,確保企業的業務流程始終處在一個可控制的狀態,才能夠確保預算得到有力的執行。同時,縣級供電公司應當不斷完善其內部控制體制的構建,通常情況下應當包含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健全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包括崗位職責的明確、會計控制制度的明確等等;二是建立能夠確保內控制度有效執行的監督和考核機制;三是建立獨立的評價機構,對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對每個員工、每項業務都進行全面的評價。以此來增強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規范內部業務操作流程,減少管理活動的隨意性。
第二,加強縣級供電公司的財務信息化建設。一是提高縣級領導對ERP項目的重視,并且指導縣級供電公司建立ERP項目組織機構;二是加大資金的投入,不斷加強縣級供電公司的財務信息化建設,使目前的信息發展水平能夠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三是加強全員培訓,提高全員的信息素質,有效的學習和培訓是ERP項目成功實施的關鍵因素。
第三,加強管理人員隊伍的風險意識建設。在縣級供電公司中,應當將風險意識的教育作為企業文化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各種形式的培訓和學習活動,使每個員工都建立起風險意識。同時加強人員對財務知識和市場經濟相關知識的學習,能夠使他們清楚的認識到企業生產和經營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風險,并且自覺的參與到風險的防范工作中。
第四,加強對自然風險的防范。對于無法避免的自然風險,應當做到超前規劃,才能夠將自然風險降到最低。縣級供電公開公司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投保,聘請保險經紀公司,對投保的范圍和相關的條款進行詳細的規劃,力求在最小的成本下,將自然風險能夠部分轉移。尤其是在電網防災防損過程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建立起有效的預警機制和應急預案,促進供電公司的風險管理措施更加的完善。
縣級供電公司是我國供電網絡的基礎部分,在我國的電力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其要面臨更多的壓力與挑戰,而決定其能否有效應對競爭的關鍵因素,就在于其是否具備完善的財務風險管理梯子和。因此,應當建立并且健全一個完善的、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財務風險管理體系,加強縣級供電企業的財務風險管理,以此更好的滿足地區對電力的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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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震.縣級供電企業經營風險評估與規避策略研究[D].華北電力大學(北京),2011.
來源:-高級會計師考試(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