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題二
某事業單位尚未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資料如下:
2004年度收到財政部門撥入事業經費25萬元;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取得收入30萬元;開展經營活動取得收入20萬元,應交各項銷售稅金1萬元;收到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10萬元,該單位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辦法;附屬單位上繳收入6萬元;收到外單位捐贈的未限定用途的現金5萬元,款項已存入銀行;該單位當年按核定的預算向所屬單位撥出預算資金19萬元;開展專業業務活動發生支出27萬元(包含提取的修購基金);開展經營活動支出25萬元(包含提取的修購基金);當年收到撥入專款15萬元,發生專款支出8萬元,該專款項目尚未完成。該事業單位經營所得需交納所得稅,所得稅稅率為33%,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經核批的單位財務制度規定的修購基金分別按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6%和10%提取,職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為30%。
要求
1.計算2004年該單位修購基金提取額。
2.計算2004年該單位職工福利基金提取額。
3.計算該單位2004年增加的專用基金。
4.計算該單位2004年增加的事業基金。
分析與提示
1.提取修購基金的計算公式為:
修購基金提取額=事業收入×提取率+經營收入×提取率
=30×6%+20×10%=l.8+2=3.8(萬元)
2.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的計算如下:
第一步:計算收支結余數。
事業結余=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款+其他收入-事業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
=25+30+6+5—19—27=20(萬元)
專項資金結存=撥入專款-專款支出=15-8=7(萬元)
經營結余=經營收入—經營支出—銷售稅金=20-25-1=-6(萬元)
經營結余為負,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應稅所得額為負,不需交納所得稅。按會計制度規定,經營結余為負數,不需結轉。
第二步:計算應計提職工福利本金的結余。由于經營結余為負數,不需結轉,專項工程尚未完工,專項資金結存不參與分配。因此,計提職工福利基金的結余是當年實現的事業結余,即20萬元。
來源:-高級會計師考試
責編:lili 評論 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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