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6个男人灌了一夜精子_欧美chengren_欧美精品亚洲网站_女女互磨高h文

當前位置:

2005年高級會計師考試《高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三)

發表時間:2014/4/6 14:36:00 來源:中大網校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2005年高級會計師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綱(三)
第三章 或有事項
  或有事項是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一種狀況,其結果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常見的或有事項有:商業票據背書轉讓或貼現、未決訴訟、未決仲裁、債務擔保、產品質量保證等。
  一、或有事項的確認與計量
 ?。ㄒ唬┗蛴惺马椣嚓P的義務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企業應將其確認為預計負債:
  1.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這一條件是指與或有事項有關的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而非潛在義務。例如,乙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機因違反交通規則造成嚴重交通事故,公司將要因此而承擔賠償責任。公司司機違規事項發生后,公司隨即承擔的是一項現時義務。
  2.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其中,“很可能”指企業因發行或有事項而承擔的現時義務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的情報形。履行或有事項產生的現時義務,導致經濟利潤流出企業的可能性超過50%但尚未達到基本確定的程度,即為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在對或有事項加以確認時,通常需要對其發生的概率加以分析和判斷。一般情況下,發生的概率分為以下幾個層次:“基本確定”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或等于95%但小于100%:“很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極小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企業因或有事項承擔現時義務并不說明該現時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只有在其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并同時滿足其他兩個條件時,企業才能加以確認。
  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的計量。由于或有事項具有不確定性,或有事項產生的現時義務的金額也具有不確定性,需要估計。要對或有事項確認一項負便衣,相關現時義務的金額應能夠可靠估計。例如,甲企業涉及一樁訴訟案,根據以入的類似案例判斷,甲企業很可能要敗訴,相關的賠償金額也可以估算出一個范圍。這種情況下,可以認為甲企業因未決訴訟承擔的現時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估計,從而應對未凈訴訟確認一項負債。
 ?。ǘ┗蛴惺马椀挠嬃?
  或有事項的講師主要涉及兩個問題:一是最佳估計數的確定;二是預期可獲得的補償處理。
  1.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金額,應是清償該負債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
  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個金額范圍,則最佳估計數應按該范圍的上下限金額的平均數確定。例如,2004年12月,甲企業因合同違約而涉及一樁訴訟案,根據企業法律顧問的判斷,最終的判決很可能對甲企業不利。2004年12月31日,甲企業尚未接到法院的判決,因此訴訟須承擔的賠償金額也無法準確的確定。但根據專業人士估計,賠償金額可能是80萬~100萬元之間的某一金額,則甲企業在2004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中應確認一項金額為90萬元的負債。
  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個金額范圍,則最佳估計數按以下方法確定:
 ?。?)或有事項涉及單個項目時,最佳估計數按最可能發生金額確定。
  “涉及單個項目”指或有事項涉及的項目只有一個,如一項未訴訟、一項未決仲裁或一項債務擔保等。例如,甲公司涉及一起訴訟,根據類似案件的經驗以及公司所聘請的律師的意見判斷,甲公司在該起訴訟中勝訴的可能性有40%,敗訴的可能性有60%.如果敗訴,將要賠償100萬元,則甲公司應確認的負債金額(最佳估計數)應為最可能發生的金額100萬元。
 ?。?)或有事項涉及多個項目,最佳估計數按各種可能發生額及其發生概率計算確定。
  “涉及多個項目”指或有事項涉及的項目不止一個。如在產品質量保證中,提出產品保修要求的可能有許多客戶,相應地,企業對這此客戶負有保修義務,慶根據發生質量問題的概率及相關的保修費用計算確定應予確認的負債金額。
  2.如果企業清償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補償,該補償金額只能在基本確定能收到是,才能作為資產確認。
  預期可能獲得補償的情況有:發生交通事故等情況時,企業通??蓮谋kU公司獲得合理的補償;在某些索賠訴訟中,企業可通過反訴的方式對索賠人或第三言另行提出賠償要求;在債務擔保業務中,企業在發行擔保義務的同時,通常可向被擔保企業提出追償要求。
  補償金額只有在“基本確定”能收到時予以確認,確認的金額是基本確定能收到的金額。
  另外,補償金額應單獨確認為資金,并且確認的補償金額不應超過所確認負債的賬面價值。例如,甲企業因或有事項確認了一項50萬元的負債;同時,因該或有事項,甲企業還可從乙企業獲得35萬元的賠償,且基本確定能夠收到。在這種情況下,甲企業慶分別確認一項50萬元的負債和一項35萬元的資產,而不能只確認一項金額為15萬元的負債。如果四企業預計可獲得的補償將超過50萬元,且基本確定能夠收到,由甲企業僅能確認50萬元的資產,即因或有事項所確認的補償金額不應超過所確認負債的賬面價值。
  二、或有事項的披露
  1.企業對或有事項確認的負債,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相應披露;與所確認負債有關的費用或支出,應在扣除確認的補償金額后在利潤表中反映。
  2.應披露的或有負債。
  (1)或有負債的特征。
  或有負負債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的計量。或負債具有以下特征:來源:www.examda.com
  第一、或有負債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產生;
  第二、或有負債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或有負債包括兩類義務;一類是潛在義務;另一類是特殊的現時義務。或有負債作為一項潛在義務,其結果如何,只能由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來證實。例如,2004年12月2日,甲企業與乙企業發生經濟糾紛,并全被乙企業提起訴訟。直至2004年末,該起訴訟尚未進行審理。由于案情復雜,乙企業能否勝訴尚難判斷,因此從2004年未情況看,訴訟的最后結果很難確定。2004年末,甲企業承擔的義務屬于潛在義務。或有負債作為特殊的現時義務,其特殊之處在于該現時義務的履行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者該現時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地計量。其中,“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指的是,該現時義務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不超過50%(含50%)。例如,2004年12月20日,甲企業與乙企業簽訂擔保合同,承諾為乙企業的3年期貨款項目提供擔保。由于擔保合同的簽訂,甲企業承擔了一項現時義務。但是,承擔現時義務并不意味著經濟利益很可能因此而流出甲企業。如果2004年末乙企業的財務狀況良好,則說明甲企業履行連帶責任的可能性不大。從2004年末的情況看,甲企業不是很可能被要求流出經濟利益以履行該義務。
  “金額不能可靠地計量”指的是,該現時義務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金額”難以預計。
  (2)或有負債的披露條件和內容。
  或有負債不符合負債確認條件,因而不予確認;但是,如果或有負債符合某些條件,則應予以披露。
  企業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負債:
  第一,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
  第二,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
  第三,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第四,其他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
  或有負債披露的基本原則是,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一般不予披露。但是,對某此經常民生或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較大影響的或有負債,即使其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極小,也應予以披露。這此或有負債包括: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以及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以及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對于應予披露的或有負債,企業應分類披露如下內容:
  第一,或有負債開成的原因;
  第二,未決訴訟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如無法預計,應說明理由);
  第三,獲得補償的可能性。
  3.應披露的或有資產。
  (1)或有資產的特征。
  或有資產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資產,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預以證實。或有資產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或有資產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產生;
  第二,或有資產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或有資產是一種潛在資產,隨著經濟情況的變化,其是否會形成企業真正的資產,須通過不完全由企業控制的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或有資產的披露條件和內容。
  或有資產一般不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但或有資產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則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其形成的原因;如果能夠預計其產生的財務影響,還應作相應披露。
  4.或有事項披露的豁免。
  在涉及未決訴訟、仲裁的情況下,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住處預期會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則企業無需披露這些信息,但應披露該未決訴訟、仲裁的形成原因。
  第四章 外幣折算
  一、外幣業務
  1.外幣業務,指以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等業務。
  外幣業務包括:(1)購買銷售以外幣計價的商品或者勞務;(2)借人或者借出外幣資金;(3)買入或者賣出外幣;(4)或清償以外幣計價的債權債務;(5)接受外幣資本投資等。
  企業在核算外幣業務時,應當設置相應的外幣賬戶。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和債務,應當與非外幣的各該相同賬戶分別設置,并分別核算。
  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包括外幣統賬制和外幣分賬制兩種。外幣統賬制是指企業在發生外幣業務時,即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入賬。外幣分賬制是指企業在日常核算時按照外幣原價記賬,分別幣各核算損益和編制會計報表;在資產負債表日將外幣會計報表折算為記賬本位幣表示的會計報表,并與記賬本位幣會計報表匯總,編制企業整體業務的會計報表。在我國,絕大多數企業采用外幣統賬制,只有銀行等少數金額企業采用外幣分賬制。
  2.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當采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也可以采用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匯率折合。
  3.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余額,期末時應當按照期未匯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按照期末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人微言輕匯兌損益;屬于籌建期間的,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并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起一次記入當期損益;屬于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借款產生的匯兌損益,按照借款費用資本化的原則進行處理;除此之外的匯兌損益,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責任編輯:vstara)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 更多>

考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