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定于10月19、20日進行,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科目《企業管理知識》備考重點,希望考生對企業法律顧問考試課程有更好的理解和掌握!
第六節 薪酬與福利
一、薪酬
1.含義與內容
薪酬即含有薪水和酬勞的意思,它是企業對員工提供勞務和所作貢獻的回報。薪酬包括直接薪酬和間接薪酬。
(1)直接薪酬,包括:①工資;②績效工資(獎金);③成就工資(紅利和股權);④津貼。
(2)間接薪酬,包括公共福利、特殊福利等。
2.薪酬管理原則
(1)公平性原則:一是自身公平性;二是內部公平性;三是外部公平性。
(2)競爭原則:企業員工的薪酬水平應該比行業內的平均薪酬水平高15%左右。
(3)激勵性原則
(4)合法性原則
(5)認可性原則
3.工資制度類型
(1)結構工資制度: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年功工資、浮動工資。
(2)崗位技能工資制度
(3)等級工資制度
4.工資給付方式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浮動工資
(4)獎勵工資
5.工資保障
(1)最低工資保障
最低工資保障是國家以法定形式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確保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基本生活需要。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
(2)工資支付保障
具體表現在:一是嚴格執行工資支付辦法。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二是嚴禁非法扣除工資。除下列法定或約定允許扣除工資的情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扣除工資:①勞動者違紀賠償金,每月扣除金額一般不得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20%;②勞動者違紀罰款,一般不得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③依公安機關決定扣除,對勞動教養者停發工資,改發生活費;④依審判機關判決扣除,依照人民法院判決,從應負法律責任的勞動者工資中扣除其應負擔的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和損害賠償等款項;⑤代扣代繳的稅款和費用,包括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和其他費用。
二、福利與勞動保障
1.含義:福利是企業為員工提供的除了工資與獎金之外的一切待遇。
特點:它有補償性、均等性、補充性、集體性等特點。
2.構成
(1)經濟性福利:①加班補貼;②交通補貼;③住房補貼;④伙食補貼。
(2)非經濟福利:①咨詢服務;②保護服務;③工作環境保障。
(3)保險:社會保險和企業補充保險。
社會保險:①醫療保險;②養老保險;③失業保險;④工傷保險。
企業補充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工資總額6%左右,職工繳納本人工資收入的2%.個人繳費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單位繳費按30%左右劃入個人賬戶,其余部分建立統籌基金。
養老保險:以每個員工月實際工資為基數,企業承擔所有員工工資基數總額的19%,其中5%劃入員工個人賬戶,其余部分進入社會統籌;員工繳納本人工資基數的6%,劃入本人個人賬戶。
失業保險: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
工傷保險:因工負傷、致殘、死亡而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及其供養親屬提供經濟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11條對工傷事故傷亡作了如下基本規定:
①由于執行日常工作以及執行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
②在緊急情況下未經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指定而從事對企業有利的工作;
③由于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的工作。
3.勞動保障
(1)概念:勞動保障是企業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所采取的措施,通過一定的物資設施和規章制度體現出來。
(2)勞動安全衛生:①勞動安全衛生是指國家為了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健康采取的各種保護措施;②勞動安全衛生工作的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③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
(3)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①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②女職工的“四期”保護。
(4)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①對未成年工勞動工種進行限制;②對未成年工勞動時間加以限制;③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員工激勵
1.含義:激勵是指通過管理者的行為或組織制度的規定,給被管理者的行為以某種刺激,使其產生努力實現管理目標,完成組織任務的管理過程。
2.員工激勵的作用
(1)發掘潛能
(2)為組織吸引優秀人才
(3)提高工作效率
(4)彌補物資管理的不足
3.員工激勵方法的選擇
(1)物質激勵
(2)精神激勵
(3)復合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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