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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題(每題2分。由單選和多選組成。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
甲省乙市工商局和市消費者協會在對煙酒市場進行聯合檢查的過程中,認為該市某商場銷售的茅臺酒是假冒產品,于是共同署名對該商場作出停止銷售假酒、罰款1萬元和銷毀剩余假酒的處理決定,并由市消費者協會于當日組織人員將價值10萬元的假酒予以銷毀。該商場對此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機關接到申請后,在法定期間內未作出復議決定。該商場遂就原處理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訴訟過程中,該商場又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要求賠償因銷毀茅臺酒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受理起訴的法院對行政賠償訴訟裁定不予受理,理由為行政賠償訴訟應當和行政訴訟一并提起。
請分析案例,回答下列問題:
(2005年案例分析第75題)
13.該商場申請復議,法定的復議機關為( )。
A.甲省人民政府或甲省消費者協會
B.甲省人民政府或甲省工商局
C.乙市人民政府或甲省消費者協會
D.乙市人民政府或甲省工商局
13. 正確答案: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行政復議的復議機關。《行政復議法》第l2條規定: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2005年案例分析第76題)
14.該商場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訴訟中,關于被告的說法正確的是( )。
A.被告為市工商局和市消費者協會,因為該處理決定是由市工商局和市消費者協會共同署名作出的
B.被告為市工商局,因為市消費者協會無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C.被告為行政復議機關,因為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間內未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D.被告為市消費者協會,因為銷毀茅臺酒的行為由市消費者協會組織人員實施
14. 正確答案:B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行政訴訟的被告。在行政訴訟中,被告只能是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而本案中,作為市消費者協會并無權作出處罰決定,因此也就不能成為行政訴訟的被告。
(2005年案例分析第77題)
15.受理起訴的法院裁定對商場的行政賠償訴訟不予受理,對于法院的做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法院的做法是錯誤的,因為行政賠償訴訟可以在一審判決前提起
B.法院的做法是錯誤的,因為行政賠償訴訟可以在行政訴訟的任何階段提起
C.法院的做法是正確的,因為行政賠償請求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起,在未獲滿足時方能提起行政賠償訴訟,不得直接提起
D.法院的做法是錯誤的,因為行政賠償訴訟可以在法院一審庭審結束前提起
15. 正確答案: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行政賠償訴訟程序。《國家賠償法》第9條規定:賠償義務機關對依法確認有本法第3條、第4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賠償。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行政訴訟法》第67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單獨就損害賠償提出請求,應當先由行政機關解決。對行政機關的處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賠償訴訟可以適用調解。
(2005年案例分析第78題)
16.關于該商場請求行政賠償的時效,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時效為1年,自賠償義務機關行使職權時起算
B.時效為2年,自賠償義務機關行使職權時起算
C.時效為1年,自該商場知道或應當知道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起算
D.時效為2年,自賠償義務機關行使職權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
16. 正確答案: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國家賠償的時效。《國家賠償法》第32條規定: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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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