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甲舉辦學術講座時,在禮堂外的張貼欄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書名及價格,告知有意購買者在門口的簽字簿上簽名。學生乙未留意該公告,以為簽字簿是為簽到而設,遂在上面簽名。對乙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A、乙的行為可推定為購買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為構成重大誤解,在此基礎上成立的買賣合同可撤銷
C、甲的行為屬于要約,乙的行為屬于附條件承諾,二者之間成立買賣合同,但需乙最后確認
D、乙的行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間并未成立買賣合同
正確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合同的成立、意思表示的構成。甲構成要約,但乙不知曉要約而簽名,不屬于承諾,因為其不知曉簽字的意義,因而缺乏意思表示的表示意識,雙方?jīng)]有真正達成合意,故合同未成立。乙也不構成重大誤解,因為根本不知道要約存在,而非認識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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