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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據承兌人分為:
銀行承兌匯票:以銀行信用為基礎,可貼現。常多用于信用證業務下。
商業承兌匯票:以商業信用為基礎,常不可貼現。
4、根據附屬單據情況分為:
光 票(clean bill):可附發票和價格清單,不附貨運單據。
跟單匯票(documentary bill):附貨運單據。這些單據代表著貨權,要貨不要錢,要錢不要貨,故有利于保障賣方的利益。
(四)、票據行為: (出票是主票據行為,其它都是從票據行為)
1、出票(issue、draw):寫成并交付
實質: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間設立了一種債權債務關系。信用證并押匯項下,在付款人沒有付款或者承兌之前,出票人出票后,要保證可以被承兌或付款,一旦不能達到這個結果自己就要負責清償匯票所列款項,從這個角度上來看,主債務人存在著轉換的問題,即匯票被承兌之前,主債務人是出票人即出口人,一旦被承兌,則成了開證行或者進口人。
托收項下,如果不能收款,則托收行不負任何責任。
2、提示……………………………………………… presentment、 presentation 提示
收款人向付款人提交匯票要求付款或者承兌的行為。因此分為:提示承兌、提示付款
3、承兌:……………acceptance承兌 acceptor承兌人 acceptance for honor參加承兌人
承兌意味著債務關系的轉移。在匯票正面寫上"accepted,date,acceptor 并sign",見票3日內作出承兌或拒付答復。
注意:僅簽名無"acceptance",也視為承兌,無簽署"date",視date為承兌提示的第三天。
承兌做法有:
實際交付:承兌后將匯票還給持票人。
推定交付:簽發承兌通知給持票人,收留已承兌匯票,到期后承兌行主動付款并記入持票人帳戶。
承兌分為:
普通承兌:不加限制地同意確認付款責任
限制承兌:視為拒絕承兌。(部分承兌、限制承兌地方、附加條件、延長承兌時間)
遭到拒絕承兌,議付行的最后做法就是找前手直至出票人追索票款(信用證項下)
4、付款: payment 付款 payment for honor參加付款 drawee for honor參加付款人
付款后匯票支持的債務關系因此結束即注銷discharge。
付款人責任:
(1)、支付金錢。不得是替代物。
(2)、正當支付:
a、到期日或之后支付。此前支付風險自負
b、付給合法持票人。故要審查背書的連續性,驗明持票人身份。
c、善意付款。應按慣例付款,不得了解持票人的權利缺陷,只要是符合背書連續性,哪怕是欺騙取得匯票及其附屬單據,也應付款,不能因為是欺騙所得而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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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