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大綱
第三章 稅收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1.了解稅收的概念及其分類
2.了解稅法及其構成要素
3.熟悉稅收征管的具體規定,包括稅務登記管理、發票的要求、納稅申報及方式、稅款征收方式、稅務代
理、稅務檢查、稅收法律制度、稅務行政復議等規定
4.掌握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相關原理及應納稅額的計算
【考試內容】
第一節 稅收概述
一、稅收的概念與分類
(一)稅收概念與作用
1.稅收的概念
稅收是國家為了滿足一般的社會共同需要,憑借政治的權力,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標準,強制地、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分配形式。
2.稅收的作用
稅收具有組織國家財政收入、調控國家經濟運行、維護國家政權和利益等作用。
(二)稅收的特征
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等特征。
(三)稅收的分類
1.按征稅對象分類,可將全部稅收劃分為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資源稅和行為稅等類型。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體系分類,可分為工商稅類、關稅類。
3.按照稅收征收權限和收入支配權限分類,可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
4.按照計稅標準不同分類,可分為從價稅、從量稅和復合稅。
二、稅法及其構成要素
(一)稅法的概念
稅法是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稅收征納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稅法的分類
(1)按稅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
(2)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不同,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外國稅法。
(3)按稅法法律級次不同,分為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稅收行政規章和稅收規范性文件。
(三)稅法的構成要素
稅法的構成要素一般包括征稅人、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減免稅和法律責任等項目。其中,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率是構成稅法的三個最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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