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教材勘誤說明(20190711更新)
2019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教材
勘誤說明
尊敬的各位讀者:
2019年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教材編寫中出現部分錯誤和疏漏,給廣大讀者學習帶來困擾。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教材編寫組向廣大讀者真誠道歉,同時也感謝廣大熱心讀者能及時發現并反饋教材中的問題。就考試而言,試卷中會提供必要的稅率表參考,教材內容未反映政策變化等問題不會影響讀者應試。勘誤說明如下:
一、《稅法(Ι)》
《稅法(Ι)》勘誤表
序號 | 頁碼 | 行數 | 原文 | 內容調整 |
1 | 74 | 28-29 | 并且,對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 | 并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 |
2 | 93 | 11 | ……,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 | ……,適用增值稅基本稅率。 |
3 | 94 | 37-39 | ……鮮奶按13%的稅率征收增值稅。 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調制乳》(GB25191—2010)生產的調制乳,不屬于初級農業產品,應按照17%稅率征收增值稅。 | ……鮮奶按較低稅率征收增值稅。 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調制乳》(GB25191—2010)生產的調制乳,不屬于初級農業產品,應按照基本稅率征收增值稅。 |
4 | 101 | 4-5 | ……不準許抵扣進項稅,也不允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 ……不準許抵扣進項稅。 |
5 | 140 | 13 | 2019年該企業應納增值稅=26-18.04=7.40(萬元) | 2019年該企業應納增值稅=26-18.60=7.40(萬元) |
6 | 141 | 25 | 7.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準予扣除的進項稅額的確定。 | 7.納稅人購進旅客運輸服務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準予扣除的進項稅額的確定。 |
7 | 145 | 24 | (6)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 (6)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
8 | 151 | 17-23 | 2.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銷售農產品數量÷(1-損耗率)×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11%÷(1+11%) 3.……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耗用農產品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11%÷(1+11%) | 2.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銷售農產品數量÷(1-損耗率)×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扣除率÷(1+扣除率) 3.……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耗用農產品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扣除率÷(1+扣除率) |
9 | 155 | 19 | 可抵免的稅額=價款÷(1+17%)×17% | 可抵免的稅額=價款÷(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
10 | 161 | 30 | 自2014年1月1日以來,對已按17%稅率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上述飛機…… | 自2014年1月1日以來,對已按適用稅率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上述飛機…… |
11 | 166 | 37 | 3. 油氣田企業提供的生產性勞務,增值稅稅率為17%。 | 3. 油氣田企業提供的生產性勞務,適用增值稅基本稅率。 |
12 | 172 | 6-15 | 公式中的“17%” | 均改為“適用稅率” |
13 | 178 | 18、32 | ……,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11%)×3% | ……,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適用稅率)×3% |
14 | 180 | 6 |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適用稅率)×2% |
15 | 181 | 26 | 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 | 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適用稅率) |
16 | 182 | 30 |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11%的適用稅率計算 |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適用稅率計算 |
17 | 183 | 4 | ……銷售額和11%的適用稅率計算當期應納稅額,…… | ……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當期應納稅額,…… |
二、《稅法(Ⅱ)》
《稅法(Ⅱ)》勘誤表
序號 | 頁碼 | 行數 | 原文 | 內容調整 |
1 | 87 | 24-30 | (4)新技術開發費用應調減所得額 =40×50% =20(萬元) …… (9)應納稅所得額=80+50+10-20+20.4+6+1+3+2=152.4(萬元) (10)2018 年應繳企業所得稅 =152.4×25% =38.1(萬元) | (4) 新技術開發費用應調減所得額 =40×75% =30(萬元) …… (9)應納稅所得額 =80+50+10-30+20.4+6+1+3+2=142.4(萬元) (10)2018 年應繳企業所得稅 =142.4×25% =35.6(萬元) |
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教材編寫組
2019年7月11日
2019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教材勘誤說明20190711更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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