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第十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論的知識點精講輔導,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第四節 所得稅法
一、企業所得稅法
(一)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企業所得稅法。
居民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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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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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納稅義務,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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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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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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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納稅義務,一般只就其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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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業所得稅的稅率
基本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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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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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且所得與機構、場所有關聯的非居民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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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提所得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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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實際征稅時適用l0%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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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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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檔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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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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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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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按l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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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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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
公式一(直接法):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公式二(間接法):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1)收入總額。
可以分期確認收入的實現: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企業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機器設備、船舶、飛機,以及從事建筑、安裝裝配業務或者提供其他勞務等,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
(2)不征稅收入。
①財政撥款。②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③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3)準予扣除的項目:成本、費用、稅金(不包含增值稅、所得稅)、損失、其他等
具體項目:(記憶)
工資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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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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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個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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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據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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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但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除前述之外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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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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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并依照規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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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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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
第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
匯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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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準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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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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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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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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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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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教育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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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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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招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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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兩者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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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費、業務宣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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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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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專項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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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于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但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后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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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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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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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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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第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
勞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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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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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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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就其中國境外總機構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能夠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費用匯集范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并合理分攤的,準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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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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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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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得扣除的項目(記憶)
①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②企業所得稅稅款
③稅收滯納金
④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包括罰息)
⑤非公益性的捐贈以及超過扣除標準的公益性捐贈
⑥贊助支出
⑦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⑧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⑨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⑩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
(5)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所得:
①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全額
②轉讓財產所得--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
③其他所得
(6)虧損的結轉彌補。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2.資產的稅務處理
(1)固定資產
①不得計算折舊扣除:--同會計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其他不得計算折舊的固定資產。
(2)生產性生物資產
最低年限: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10年;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3年。
(3)無形資產
①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
第一,自行開發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
第二,自創商譽;
第三,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第四,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
②攤銷方法和年限
無形資產的攤銷,采取直線法計算。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4)長期待攤費用
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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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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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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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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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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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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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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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資資產
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
3.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
(1)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2)來源于境外所得已納稅額的抵免
①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后的余額進行抵補--分國不分項
第一,居民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第二,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
抵免限額=中國境內、境外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于某國(地區)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國境內、境外應納稅所得總額
②針對居民企業的權益性投資收益
居民企業從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外國企業分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外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外國企業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額中屬于該項所得負擔的部分(不包括其他收益),可以作為該居民企業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在不超過抵免限額的范圍內予以抵免。
(四)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規定
1.免稅收入
(1)國債利息收入。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2.稅款的免征、減征
可以減免 (1)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2)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3)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4)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5)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所得。該項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免征 ①外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提供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②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和居民企業提供優惠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③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所得。
部分減免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
3.加計扣除,減計收入
(1)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①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②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2)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注意】企業同時從事適用不同企業所得稅待遇的項目的,其優惠項目應當單獨計算所得,并合理分攤企業的期間費用;沒有單獨計算的,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五)源泉扣繳--非居民企業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所得,其應納的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7日
(六)特別納稅調整
特別納稅調整是指稅務機關出于實施反避稅目的而對納稅人特定納稅事項所作的稅務調整,包括針對納稅人轉讓定價、資本弱化、避稅港避稅及其他避稅情況所進行的稅務調整。
具體措施:
1.獨立交易原則
2.預約定價安排
3.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4.防范避稅港避稅。由居民企業,或者由居民企業和中國居民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低于企業所得稅稅率(25%)的50%的國家(地區)的企業,并非由于合理的經營需要而對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的,上述利潤中應歸屬于該居民企業的部分,應當計入該居民企業當期的收入。
5.防范資本弱化
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6.一般反避稅條款。
7.補征稅款加收利息
(七)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
1.納稅時間: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納稅地點:
(1)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注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2)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3)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所得,以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3.匯總納稅: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4.納稅期限:分月或者分季預繳,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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