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您更好的學習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全面了解2012年資產評估師考試的相關重點,我們特地為您匯編了資產評估師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四節 壓力容器、鍋爐的檢驗及試驗
一、壓力容器質量檢驗(掌握)
對在用壓力容器檢驗分為常規檢驗與缺陷評定兩類。
常規檢驗用于缺陷不嚴重的在用壓力容器;缺陷評定主要針對埋藏缺陷與幾何缺陷,操作執行有一定的難度。
本節主要介紹壓力容器的常規檢驗。
(一)外部檢查
一般可以在容器的運行狀態下進行,是運行中的在線檢查,以宏觀檢查為主。
檢查內容包括(1)容器本體、接頭部位、焊接接頭等的裂紋、過熱、變形、泄漏等;(2)外表面的腐蝕,保溫層的破損、脫落、潮濕等;(3)檢漏孔及信號孔有無泄漏,容器有無異常振動與聲響;(4)支承、基礎有無下沉、傾斜、開裂等,緊固螺栓是否完好;(5)安全附件檢查等。
由檢驗單位有資格的壓力容器檢驗員或安全監察機構認可的使用單位壓力容器專業人員進行。
(二)內外部檢查
1.首次內外部檢驗:投入試驗一段時間后進行。由檢驗單位有資格的壓力容器檢驗員進行。重點是:檢驗設計、制造和安裝質量;檢驗安全附件、儀表及連接件、緊固件的可靠性;驗證容器在運行條件下的適應性,并確定檢驗周期。檢驗應由檢驗單位有資格的壓力容器檢驗人員進行,液化氣槽車不得超過1年,其他容器一般情況下不得超過4年。
2.定期內外部檢驗:由檢驗單位有資格的壓力容器檢驗員進行。重點是:檢驗容器經使用后技術及安全狀況有無變化,如有無新缺陷產生、原缺陷有無擴展、有無腐蝕及材質劣化現象發生等。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每隔 6 年至少檢驗一次;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每隔3年至少檢驗一次。
(三)耐壓試驗
耐壓試驗是壓力容器停機檢驗時,所進行的超過最高工作壓力的液壓試驗或氣壓試驗。主要用來檢驗容器的整體承載能力,還可發現一些潛在的危險缺陷,有時還可以起到降低缺陷疲勞擴展速率的作用。對固定式壓力容器,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對移動式壓力容器,每6年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四)在用壓力容器安全狀況等級
安全等級 技術資料 缺陷情況 檢驗結論
一級 齊全 設計制造質量符合要求,無缺陷
二級 齊全 不危及使用安全
三級 不夠齊全 可在法定檢驗周期中安全使用
四級 不齊全 不能保證在法定檢驗周期中安全使用 必須監控
五級 嚴重、危及使用安全 判廢
判斷依據:出廠資料是否齊全、設計制造質量是否符合法規與標準、是否存在缺陷以及嚴重程度、根據檢驗報告結論可否使用。上述缺陷,只要具備其中一項,即可判定安全等級
二、鍋爐質量檢驗(熟悉)
鍋爐質量檢驗是按照有關法規和技術標準,對鍋爐在設計、制造、安裝、運行、修理、改造各個環節中的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做出鑒定性的結論。
鍋爐檢驗的目的是:及時發現、彌補缺陷,延長使用壽命;及時發現、監護或消除事故隱患,保證連續安全運行;減少損失,保證鍋爐經濟運行。
新設計的鍋爐,要審查其結構的合理性、強度的可靠性、經濟指標的先進性、制造工藝是否合理、加工尺寸是否符合圖紙要求、制造質量是否符合規定等。
安裝質量檢驗,要對焊接、脹接質量,鍋筒、集箱、構架、爐墻是否符合圖紙和規定要求以及安全附件是否齊全進行檢驗。
通常所謂鍋爐檢驗是指對運行情況下的鍋爐進行檢驗。
鍋爐安全技術檢察規程要求進行外部檢驗和內外部檢驗。
外部檢驗在運行狀況下,由司爐和管理人員進行,每年至少一次。
主要內容是:安全附件、自控儀表和保護裝置是否靈敏;人孔、手孔、檢查孔、法蘭等結合面是否密封;輔助設備運行是否正常;可見部位受熱面是否有變形、嚴重結焦及結渣等。
內外部檢驗是鍋爐停止運行時對鍋爐內外部進行的全面檢查。按照規程要求,每兩年進行一次。但移裝或停運一年以上的鍋爐投入運行前、發生重大事故后、受壓元件經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對鍋爐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懷疑時,均應進行內外部檢驗。
水冷壁、過熱器及再熱器、省煤器、空氣預熱器受熱面的內外部腐蝕,省煤器受熱面的磨損,鍋筒缺陷的檢驗是重要內容。
(一)水冷壁管內壁腐蝕
(二)過熱器管內壁腐蝕
(三)空氣預熱器低溫腐蝕
(四)省煤器受熱面磨損
(五)鍋筒缺陷
(六)鍋筒低周疲勞
相關文章: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