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第一章 法學基礎知識的知識點沖刺輔導,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考點1】法的淵源
1.制定法:通常以條文形式表現(xiàn)出來。
2.判例:法院對于訴訟案件所作判決之成例。在我國,判例不是法的淵源。
3.習慣法:經有權的國家機關以一定方式認可,賦予其法律規(guī)范效力的習慣和慣例。
4.學說和法理
【考點2】經濟法的理解
1.調整對象:宏觀經濟調控關系和市場規(guī)制關系
2.特征:(1)經濟性(2)社會本位性(3)規(guī)制性(4)綜合性
3.地位:獨立的法律部門
4.法律關系:主體、內容和客體
【考點3】法人制度
1.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1)自身性質的限制(如:生命權、健康權、自由權、受撫養(yǎng)權、撫養(yǎng)義務)
(2)法律、法規(guī)的限制。法人的民事活動范圍受到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限制(如:限制經營)
2.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1)法人的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同時產生、同時終止。
(2)法人的行為能力通常是由法人的機關或法人機關委托的代理人來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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