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財務會計》第七章 負債的知識點精講輔導,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第五節 或有事項
一、或有事項概述
(一)或有事項的定義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常見的或有事項主要包括:未決訴訟、未決仲裁、債務擔保、產品質量保證(含產品安全保證)、虧損合同、重組義務等。
或有事項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或有事項是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一種狀況。或有事項的現存狀況是過去交易或事項引起的客觀存在。
比如,未決訴訟雖然是正在進行中的訴訟,但該訴訟是企業因過去的經濟行為導致起訴其他單位或被其他單位起訴。這是現存的一種狀況而不是未來將要發生的事項。未來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交通事故、經營虧損等,不屬于或有事項。
2.或有事項具有不確定性,是指或有事項的結果是否發生具有不確定性,或者或有事項的結果預計將會發生,但發生的具體時間或金額具有不確定性。
比如,債務擔保事項的擔保方到期是否承擔和履行連帶責任,需要根據被擔保方債務到期時能否按時還款加以確定。這一事項的結果在擔保協議達成時具有不確定性。
3.或有事項的結果只能由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
比如,債務擔保事項只有在被擔保方到期無力還款時,企業(擔保方)才履行連帶責任。
(二)或有負債
或有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計量。
1.或有負債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
2.或有負債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或有負債涉及兩類義務:一類是潛在義務;另一類是現時義務。
(1)潛在義務,是指結果取決于不確定未來事項的可能義務。也就是說,潛在義務最終是否轉變為現時義務,由某些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
(2)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該現時義務的履行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者該現時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地計量。
復習比較:負債的定義及確認條件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將一項義務確認為負債,需要符合負債的定義,并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50%)
(2)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能夠可靠地計量。
【提示】或有負債無論是潛在義務,還是現時義務,均不符合負債的確認條件。不能予以確認,但應按相應規定在附注中披露。
(三)或有資產
或有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潛在資產,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1.或有資產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
2.或有資產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復習比較:資產的定義及確認條件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資產的確認條件
將一項資源確認為資產,需要符合資產的定義,并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提示】或有資產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和確認條件,因而也不能在報表中確認。
二、或有事項的確認和計量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地13號--或有事項》的規定,企業不應當確認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
但是,符合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設定的條件時,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一)預計負債的確認
根據或有事項準則的規定,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1)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2)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1.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是指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是在企業當前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而非潛在義務。如法律要求企業履行、有關各方合理預期企業應當履行等。
2.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是指履行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現時義務時,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超過50%。
履行或有事項相關義務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通常應當結合下列情況加以判斷:
結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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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的概率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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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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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95%但小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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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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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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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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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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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小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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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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