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五、國有獨資公司
1、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或者由董事會制訂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2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減注冊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其中,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的重要國有獨資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應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3、董事會
(1)董事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是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2)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3)國有獨資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4、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職。
5、監事會
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5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職工監事除外);但是,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例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公司組織機構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也可以不設監事
B、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
C、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答案:B
解析:(1)選項A: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2名監事,不設立監事會;(2)選項C: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3)選項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中“可以”(而非必須)有公司職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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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