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一、稅收和稅法的定義
1.稅收的定義
稅收是政府為了滿足公共需要,憑借政治權力,強制、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其特征表現為三個方面:(1)無償性;(2)強制性;(3)固定性。
稅收三性是一個完整的統一體,它們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其中,無償性是核心,強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對強制性和無償性的一種規范和約束。
2.稅法的定義
稅法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面的權利及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國家及納稅人依法征稅、依法納稅的行為準則,其目的是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稅收秩序,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
稅法具有義務性法規和綜合性法規的特點。
2004 注冊會計師考試 判斷題
【經典例題】稅法是調整稅務機關與納稅人關系的法律規范,其本質是稅務機關依據國家的行政權利向公民進行課稅。( )
【答案】×
【解析】稅法調整的是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規范,而不是調整稅務機關與納稅人關系,稅務機關只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權。
二、稅收法律關系
稅收法律關系的構成權利主體一方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各級稅務機關、海關和財政機關雙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權利義務不對等
另一方是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屬地兼屬人的原則確定)
權利客體即征稅對象
法律關系內容是權利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是稅收法律關系中最實質的東西,也是稅法的靈魂
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由稅收法律事實來決定
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對權利主體雙方是對等的,對權利享有者的保護就是對義務承擔者的制約
2002年
【經典例題】在稅收法律關系中,征納雙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體現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對等。( )
【答案】×
1995年
【經典例題】稅收法律關系的權利主體是指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稅務機關。( )
【答案】×
【經典例題】稅收法律關系中的權利主體是指( )。
A.征稅方 B.納稅方
C.征納雙方 D.國家稅務總局
【答案】C
【經典例題】下列單位具有征稅主體資格的是( )。
A.某市國稅局征管處 B.某市地稅局
C.某稅款代征單位 D. 納稅義務人
【答案】B
【經典例題】稅收法律關系中的納稅主體是指( )。
A.某市國稅局征管處 B.某市地稅局
C.某稅款代征單位 D. 納稅義務人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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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