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四、非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
對于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1.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財產凈值是指財產的計稅基礎減除已經按照規定扣除的折舊、折耗、攤銷、準備金等后的余額。
【經典例題】2008
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中國境內取得的下列所得,應按收入全額計算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有()。
A.股息
B.轉讓財產所得
C.租金
D.特許權使用費
『答案』ACD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處理(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一)采取預售方式銷售取得的預售收入,按照規定的預計利潤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利潤額,預繳所得稅,開發產品完工、結算計稅成本后按照實際利潤再行調整。
(二)預計利潤率暫按以下規定的標準確定:
1.非經濟適用房開發項目:按地區不得低于20%、l5%、l0%。
2.經濟適用房開發項目:不得低于3%。
(三)適用于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的居民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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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