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4. 中國境內企業董事或高層管理人員納稅義務的
擔任中國境內企業董事或高層管理人員(一般包括正、副(總)經理、各職能技師、總監及其他類似公司管理層的職務)取得的由中國境內企業支付的董事費或工資薪金,不論個人是否在中國境外履行職務,均應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高管人員
居住時間 |
境內所得 |
境外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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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支付 |
境外支付 |
境內支付 |
境外支付 |
|
90日(或183日)以內 |
征稅 |
免稅 |
征稅 |
× |
90日(或183日)~1年 |
征稅 |
征稅 |
征稅 |
× |
一般雇員
居住時間 |
境內所得 |
境外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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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支付 |
境外支付 |
境內支付 |
境外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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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或183日)以內 |
征稅 |
免稅 |
× |
× |
90日(或183日)~1年 |
征稅 |
征稅 |
× |
× |
(十一)兩個以上的納稅人共同取得同一項所得的計稅問題
處理原則:先分、后扣、再稅
【經典例題】某高校5位教師共同編寫出版一本50萬字的教材,共取得稿酬收入21000元。其中主編一人得主編費1000元,其余稿酬5人平分。計算各教師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答案】(1)扣除主編費后所得=21000-1000=20000(元)
(2)平均每人所得=20000÷5=4000(元)
(3)主編應納稅額=[(1000+4000)×(1-20%)]×20%×(1-30%)=560(元)
(4)其余四人每人應納稅額=(4000-800)×20%×(1-30%)=4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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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