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十二)個人取得退職費收入征免稅問題
(1)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2)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部分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平均計算。方法為:以超過3倍數額部分的一次性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經典例題】2008年3月,某單位增效減員與在單位工作了16年的李四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10萬元,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20000元,則李四該項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 )元,具體計算過程:
①計算免征額=2萬元×3=6萬元
②按其工作年限平攤其應稅收入,即其工作多少年,就將應稅收入看作多少個月的工資,但最多不能超過12個月,最后再推回全部應納稅額:
視同月應納稅所得額=(100000-60000)/12個月-2000]=1333.33元
③應納稅=(1333.33×10%-25)×12=108.33×12=1300元
(3)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經典例題】2008年7月,甲公司與有本公司工齡8年的張華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120,000元。在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張華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實際繳納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共計4000元。當地上一年度年職工平均工資為21840元。張華應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個人領取的經濟補償金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計算過程如下:
(1)120,000-21840×3=54480元
(2)54480-4000=50480元
(3)50480/8=6310元
(4)應納稅額=[(6310-2000)×15%-125]×8(個月)=4172元
張華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172元。
但是,我們把剛才例子修改一下,假定張華一次性補償金沒有拿到120000元,只拿到80000元,其他的條件不變,會出現什么情況呢?計算過程如下:
(1)80000-21840×3=14480元
(2)14480-4000=10480元
(3)10480/8=1310元
(4)應納稅額=1310-2000=-690元
張華應繳納個人所得稅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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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