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應急照明設置
臨時應急澆筑的設置場所和設置要求如下:
(一)臨時應急照明設置場所
為保證火災情況下,能夠滿足火災初期撲救和人員疏散的要求,施工現場的下列場所應配備臨時應急照明。
1.自備發電機房及變、配電房。
2.水泵房。
3.無天然采光的作業場所及疏散通道。
4.高度超過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內疏散通道。
5.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場所。
(二)臨時應急照明設置要求
1.作業場所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應小于0.5lx。
2.臨時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宜選用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燈具,自備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小于6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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