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證明材料是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部署,近日,江蘇省人社廳決定取消相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定的涉及人社部門的證明事項55項,今天本網校整理了相關內容,供各位一級消防工程師參考。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取消部分證明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廳各處室、直屬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人社部令第3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取消部分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決定》(人社部發〔2019〕20號)、《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省政府令第128號)、《省政府關于取消證明事項的決定》(蘇政發〔2019〕5號),決定取消相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定的涉及人社部門的證明事項55項,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取消證明材料是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部署,也是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滿意度的重要舉措,各地人社部門和廳有關處室單位要充分認識取消證明材料的重要性,認真落實人社部和省政府的要求,扎實推進“減證便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要求企業群眾提供被取消的證明材料。
二、梳理修訂規范工作流程。各地人社部門和廳有關處室單位要根據證明事項取消后的實際工作情況,重新梳理相關工作流程,修訂辦事指南和流程圖,并及時公布,方便企業群眾了解掌握和辦事查詢。
三、加強事中事后核查。各地人社部門和廳有關處室單位要認真梳理相關證明事項取消后的信息核查需求,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通過在線政務平臺、數據共享平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人社部門內部信息數據共享平臺以及人社部門內部核查、政府各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加強對相關辦事依據的核實力度,防止監管真空,確保作出的行政行為合法、合規,切實把“減證便民”的好事辦好。
四、強化風險防控措施。各地人社部門和廳有關處室單位要認真梳理證明事項取消后每個工作環節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建立健全風險防控機制。要加強風險研判,制定相應的風險預防和補救措施,及時化解和消除各類風險隱患。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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