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汽車庫消防設施配置案例分析
一、情景描述
某汽車庫,建筑面積3999m2,地下1層,層高3.60m,地下汽車庫地面標高至室外地面的距離不大于10m。車庫可停車101輛,劃分1個防火分區,2個防煙分區。車庫設人員疏散口2個,設汽車疏散口 2個,汽車出入口均設防火卷簾。該汽車庫消防供電負荷為二級,并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室內和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機械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擋煙垂壁及建筑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二、案例說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內容:
1)地下汽車庫的類別。
2)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配置。
3)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配置。
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置。
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配置。
6)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配置。
7)防排煙系統配置。
8)滅火器的配置。
三、關鍵知識點及依據
1)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1997)規定,停車數量在51~150輛時其防火分類為Ⅲ類。該地下汽車庫停車101輛,應為Ⅲ類地下汽車庫。
2)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1997)規定,停車數超過5輛的車庫應設消防給水系統。該地下汽車庫應設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其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消防用水量的一座汽車庫計算,Ⅲ類汽車庫不應小于151/s。室外消火栓的保護半徑不應超過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護半徑150m及以內的地下汽車庫,可不設置室外消火栓。
3)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1997)規定,汽車庫、修車庫應設室內消防給水系統。Ⅰ、Ⅱ、Ⅲ類汽車庫的室內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1O1/s,且應保證相鄰兩個消火栓的消防水槍充實水柱同時達到室內任何部位。消火栓口徑應為65mm,消防水槍口徑應為19mm。室內消火栓保護半徑不應超過25m,同層相鄰室內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于30m。室內消火栓應設在明顯易于取用的地點,栓口離地面高度宜為1.10m,其出水方向宜與設置消火栓的墻面相垂直。地下汽車庫應設消防水泵接合器,其數量應按室內消防用水量計算確定,每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流量應按10~151/s計算。
4)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1997)規定,停車數超過10輛的地下汽車庫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該地下車庫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火災危險等級為中危險級Ⅱ級,噴水強度為81/min·m2,作用面積為160m2。消防用水量應依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2005年版)》(GB 50084--2001)規定,并根據噴頭布置情況經計算確定。
5)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1997)規定,該車庫可采用市政
給水管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消防供水方式。消防用總水量應按室內、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計算。
車庫內設有消火栓、自動噴水及泡沫等滅火系統時,其室內消防用水量應按需要同時開啟的滅火系統用水量之和計算。消防給水管網應布置成環狀(當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或等于151/s,室內消火栓不超過10個時可布置成枝狀),向環狀管網輸水的進水管不應少于兩條。消防管道均應采用閥門分段,每段內停止使用的消火栓數量不應超過5個。設置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地下汽車庫,應設屋頂消防水箱,其水箱容量應能儲存10min的室內消防用水量,當計算消防用水量超過18m3時仍可按18m3確定。
6)消防水池容量應滿足2h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外消防用水總量的要求,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可按火災延續時間1h計算,泡沫滅火系統可按火災延續時間0.50h計算;當室外給水管網能確保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連續補充的水量。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保護半徑不宜大于150m。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或取水井,其水深應保證消防車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得超過6m。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應采取保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寒冷地區的消防水池應采取防凍措施。
7)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1997)規定,Ⅰ、Ⅱ類地下汽車庫以及地下機械式立體汽車庫、地下復式汽車庫、采用升降梯作汽車疏散出口的地下汽車庫,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該地下車庫防火分類為Ⅲ類,可不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但考慮到機械排煙系統聯動需要,還是設置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8)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1997)規定,面積超過2000m2
的地下汽車庫應設置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風機的排煙量應按換氣次數不小于6次/h計算確定。每個防煙分區應設置排煙口,排煙口宜設在頂棚或靠近頂棚的墻面上;排煙口距該防煙分區內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m。
9)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1997)的規定,地下汽車庫內應
設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但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火災應急照明燈宜設在墻面或頂棚上,其地面照度不應低于0.501x。
疏散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出口的頂部或疏散通道及其轉角處,且距地面高度1 m以下的墻面上。通道上的指示標志,其間距不宜大于20m。
10)根據《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 50140--2005)規定,地下汽車庫應配置建筑滅火器。
滅火器配置場所的火災種類為B類,危險等級為中危險級。手提式滅火器保護半徑為12m,推車式滅火器保護半徑為24m。單具滅火器小配置滅火級別為55B,單位滅火級別保護面積為1m2/B。地下汽車庫滅火器配置計算應按計算單元進行,計算單元的小需配滅火級別按公式Q=KS/U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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