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建筑消防設施
第四章 水噴霧滅火系統
第一節 系統滅火機理
水噴霧滅火系統是利用專門設計的水霧噴頭,在水霧噴頭的工作壓力下,將水流分解成粒徑不超過1mm的細小水滴進行滅火或防護冷卻的一種固定式滅火系統。
水噴霧滅火系統通過改變水的物理狀態,利用水霧噴頭使水從連續的灑水狀態轉變成不連續的細小水霧滴噴射出來。它具有較高的電絕緣性能和良好的滅火性能。水噴霧的滅火機理主要是表面冷卻、窒息、乳化和稀釋作用,這四種作用在水霧滴噴射到燃燒物質表面時通常是以幾種作用同時發生并實現滅火的。
第二節 系統分類
一、電動啟動水噴霧滅火系統
二、傳動管啟動水噴霧滅火系統
例:下列關于采用傳動管啟動水噴霧滅火系統的做法中錯誤的是( )。(2016真題)
A.雨淋報警閥組通過電動開啟
B.系統利用閉式噴頭探測火災
C.雨淋報警閥組通過氣動開啟
D.雨淋報警閥組通過液動開啟
答案:A
第三節 系統工作原理與適用范圍
二、系統適用范圍
(一)滅火的適用范圍
1.固體火災
2.可燃液體火災
水噴霧滅火系統可用于撲救丙類液體火災和飲料酒火災,如燃油鍋爐、發電機油箱、丙類液體輸油管道火災等。
3.電氣火災
水噴霧滅火系統的離心霧化噴頭噴出的水霧具有良好的電氣絕緣性,因此可用于撲滅油浸式電力變壓器、電纜隧道、電纜溝、電纜井、電纜夾層等處發生的電氣火災。
(二)防護冷卻的適用范圍
(1)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的生產、儲存、裝卸、使用設施和裝置的防護冷卻。
(2)火災危險性大的化工裝置及管道,如加熱器、反應器、蒸餾塔等的冷卻防護。
四、不適用范圍
(一)不適宜用水撲救的物質
1.過氧化物
過氧化物是指過氧化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鋇、過氧化鎂等。這類物質遇水后會發生劇烈分解反應,放出反應熱并生成氧氣,其與某些有機物、易燃物、可燃物、輕金屬及其鹽類化合物接觸時能引起劇烈的分解反應,由于反應速度過快可能引起爆炸或燃燒。
2.遇水燃燒物質
遇水燃燒物質包括金屬鉀、金屬鈉、碳化鈣(電石)、碳化鋁、碳化鈉、碳化鉀等。
(二)使用水霧會造成爆炸或破壞的場所
1.高溫密閉的容器內或空間內
當水霧噴入時,由于水霧的急劇汽化使容器或空間內的壓力急劇升高,有造成破壞或爆炸的危險。
2.表面溫度經常處于高溫狀態的可燃液體
當水霧噴射至其表面時會造成可燃液體的飛濺,致使火災蔓延。
例:下列火災中,不適合采用水噴霧進行滅火的是( )。(2016真題)
A.樟腦油火災
B.人造板火災
C.電纜火災
D.豆油火災
答案:A
第四節 系統設計參數
一、水霧噴頭的工作壓力
目的 | 工作壓力MPa | |
滅火 | ≥0.35 | |
防護 冷卻 |
| ≥0.2 |
甲B、乙、丙類液體儲罐 | ≥0.15 |
二、水噴霧滅火系統的響應時間
響應時間是指由火災報警設備發出信號至系統中最不利點水霧噴頭噴出水霧的時間,它是系統由報警到實施噴水滅火的時間參數。
防護目的 | 保護對象 | 供給強度 /[L/(min·m2)] | 持續供給 時間/h | 響應時間/s | |
滅火 | 固體物質火災 | 15 | 1 | 60 | |
輸送機皮帶 | 10 | 1 | 60 | ||
液體火災 | 閃點60~120℃的液體 | 20 | 0.5 | 60 | |
閃點高于120℃的液體 | 13 | ||||
飲料酒 | 20 | ||||
電氣火災 | 油浸式電力變壓器、油斷路器 | 20 | 0.4 | 60 | |
油浸式電力變壓器的集油坑 | 6 | ||||
電纜 | 13 | ||||
防護冷卻 | 甲B、乙、丙類液體儲罐 | 固定頂罐 | 2.5 | 直徑大于20m的固定頂罐為6h,其他為4h | 300 |
浮頂罐 | 2.0 | ||||
相鄰罐 | 2.0 |
防護 目的 | 保護對象 | 供給強度 /[L/(min·m2)] | 持續供給 時間/h | 響應時間/s | |||
防護 冷卻 | 液化烴或類似液體儲罐 | 全壓力、半冷凍式儲罐 | 9 | 6 | 120 | ||
全冷凍 式儲罐 | 單、雙 容罐 | 罐壁 | 2.5 | ||||
罐頂 | 4 | ||||||
全容罐 | 罐頂泵平臺、 管道進出口 等局部危險部位 | 20 | |||||
管帶 | 10 | ||||||
液氨儲罐 | 6 | ||||||
甲、乙類液體及可燃氣體生產、輸送、裝卸設施 | 9 | 6 | 120 | ||||
液化石油氣灌瓶間、瓶庫 | 9 | 6 | 60 |
第五節 系統組件及設置要求
三、管道
系統管道的工作壓力不應大于1.6MPa。鍍鋅管道不得采用電焊、氣焊挖孔、熱煨彎或其他破壞鍍鋅層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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