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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以下出版物成本中,屬于直接成本的是( )。
A.編錄經費
B.管理費用
C.租型費用
D.銷售費用
答案:C
9、( ),我國分別加入了《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
A.1993年4月
B.1993年10月
C.1992年4月
D.1992年10月
答案:D
解析:著作權法的適用范圍不僅指地域的適用,還包括對主體與客體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我國著作權法”)第二條關于我國著作權法適用范圍的規定采取了國際通行的做法,即實行“國籍原則”、“互惠原則”和“地域原則”。
1.國籍原則
這是根據著作權主體的國籍來確定給予著作權保護的一條原則。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凡是具有中國國籍的公民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從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就享有著作權。受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2.互惠原則
這是根據國與國之間所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來確定給予著作權保護的一條原則。我國著作權法第二條第二款便體現了這一原則。一個國家對著作權怎樣實行保護,是國家主權的體現,有嚴格的國界限制,這也就是上面所說的地域性的體現。兩個國家若簽訂有雙邊協議或者共同參加了某個國際公約,便相互給予對方國家的作者以國民待遇,在本國地域內根據本國著作權法律的規定保護他們的著作權,這便是互惠原則的體現。1992年10月,我國參加了《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簡稱《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1993年4月,我國參加了《保護錄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經許可復制其錄音制品公約》。在此之前,我國還分別與美國和菲律賓簽訂過有著作權保護內容的《中美貿易協定》和《中菲文化協定》。因此,我國已經基本上實現了涉外著作權關系正常化。現在,我國作者的作品可以在一百多個國家受到著作權保護,同樣,我國也要保護與我國有著作權相互保護關系的一百多個國家作者的作品。
兩個國家若沒有簽訂雙邊協議或者沒有共同參加某個國際公約,則不相互保護對方作者的著作權。
3.地域原則
這是根據著作權主體所創作的作品的首先出版地來確定給予著作權保護的一條原則。這一原則體現在我國著作權法第二條第三款和第四款。第三款中的“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是指外國人、 無國籍人的作品是在中國境內第一次出版;如已在中國境外出版過,然后再在中國境內出版,就不能稱為“首先出版”。第四款中的“同時出版”不一定指同一天出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作品在中國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內在中國境內出版,則視之為同時在中國境內出版。符合上述條件的作品,我國法律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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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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