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3]21號)的精神,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在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指導下,由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以下簡稱“中國外文局”)組織實施與管理。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中國外文局組建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擬定考試語種、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命題,研究建立考試題庫等有關工作。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負責該考試的具體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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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