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保險概述
一、保險的要素與特征
(一)、保險的含義
定義: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
保險人對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
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行
從經濟的角度: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
從法律的角度: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合同安排
從風險管理角度: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通過保險,可以起到分散風險、消化損失的作用
(二)、保險的要素
1、可保風險的存在
可保風險是指符合保險人承保條件的特定風險
理想的可保風險應具備的條件:
1)、必須是純粹風險
2)、具有不確定性
3)、必須使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
4)、必須有導致重大損失的可能
5)、不能使大多數的保險對象同時遭受損失(即分散性)
6)、必須具有現實的可測性
2、大量同質風險的集合與分散
1>大量風險的集合體
互助性是保險的特征之一,保險實現互助的方法在于集合多數人的保費,補償少數人的損失
2>同質風險的集合體
同質風險:指風險在種類、品質、性能、價值等方面大體相近
3、保險費率的厘定
要點:保險在形式上是一種經濟保障活動,而實質上是一種交換行為
要點: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與被保險人繳納的保險費在商品交換上是對價的
保險費率的厘定原則
1>適度性原則:指保險費率的確定應當能夠足以抵補一切可能發生的損失以及有關的營業費用
2>合理性原則:指保險費率不應在抵補一切可能發生的損失以及相關營業費用后,獲得過多或?
3>公平性原則:指保險人的風險狀況與其承擔的保險費率要盡量一致,或者說被保險人能按照?
以完備的統計資料為基礎
要點:財產保險純費率的厘定是以平均保額損失率來測算損失概率,因此必須選擇適當的歷年?
4、保險基金的建立
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開業資金和保險費
從保險公司財務管理的角度看,保險基金是以各種準備金的形式存在的
財產保險: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賠款準備金、總準備金和其他準備金幾種形式
人身保險:以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形式存在
要點:保險的賠償與給付的基礎是保險基金
保險基金來源具有:
分散性
廣泛性
總體上的返還性
使用上的專項性
賠付責任上的長期性
運用上的增值性
5、保險合同的訂立
(三)、保險的特征
1、經濟性
2、商品性
3、互助性
4、法律性
5、科學性
(四)、保險與相似制度比較
㈠ 保險與互助保險
共同性:
1、均以一定范圍的群體為條件
2、均具有"一人為眾,眾為一人"的互助性質
差異:
1、互助范圍不同:保險--全社會公眾;互助保險--互助團體內部成員
2、保險的互助是間接后果;互助保險的互助是直接目的
3、保險--以盈利為目的(商業活動);互助保險--以共濟為目的(非商業活動)
㈡保險與社會保險
共同性:
1、均以社會公眾為對象
2、均以繳納一定保險費為條件
區別:
1、保險--自愿;社保--強制
2、保險--以盈利為目的;社保--以社會安定為宗旨
3、保險--以"公正性"費率為準則;社保--以"均一保費制"為主要交費原則
4、保險--以現代企業為其經營主體;社保--以事業單位為經辦主體
㈢ 保險與社會福利
共同性:
1、安定社會經濟生活考試大-中國教育考試門戶網站(www.Examda。com)
區別:
1、保險以商業保險公司為提供保障的主體;社會福利則是以社會為主體
2、保險以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為前提,而社會福利則不以個人繳費為前提
3、保險是以損失或收入減少為受益條件,而社會福利則無此限制,是以國家規定的某些條件為
4、保險是以補償損失為己任,而社會福利則是以改善和提高公民的生活為宗旨
5、社會福利不屬于商業保險范疇
㈣ 保險與社會救濟
區別:
1、保險風險事故是以保險合同規定的范圍為限,而社會救濟的風險事故是以造成生產或生活的
2、被保險人所得到的保險補償或保險金與其(或投保人)繳納的保費收入的多少有直接關系,
3、提供保險補償的主體是商業保險公司,而社會救濟是以國家為主體
4、保險是商業行為,社會救濟是社會行為
5、社會救濟不屬于商業保險范疇
㈤ 保險與儲蓄考試大論壇
區別:
1、保險是以一定的群體為條件,而儲蓄則是以個人或單位為主體
2、保險屬于它助行為,儲蓄屬于自助行為
3、保險與儲蓄的受益期限不相同。
單純的儲蓄行為不屬于保險范疇。儲蓄不屬于商業保險。
保險與儲蓄相結合的儲蓄性保險屬于商業保險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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