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報關員考試重點輔導資料3 ,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的復習報關員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報關員考試的重點!
第二節 海關管理概述
考試要點:1、海關的性質
2、海關的任務
3、海關的權利(重點)
* 2011年教材對該部分進行了調整,注意掌握
一、我國海關的性質與任務
(一)海關的性質
1、海關是國家行政機關
2、海關是國家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
(1)監督管理的范圍:進出關境及與之有關的活動
(2)監督管理的對象:所有進出關境的運輸工具、貨物、物品
關境:指適用于統一海關法或實行統一關稅制度的領域。
* 注意:關境與國境在不同情況下,范圍不一樣:
歐盟:關境大于國境
中國:關境小于國境(本教材所稱得“進出境”,除特指外,均指進出我國關境)
3、海關的監督管理是國家行政執法活動
(二)海關的任務
四項基本任務:監管、征稅、緝私、統計
1、監管
* 注意:海關監管不是海關監督管理的簡稱,而是海關全部行政執法活動的統稱。
2、征稅
(1)海關征稅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據:①《海關法》;②《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簡稱《關稅條例》);③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2)海關征稅工作包括:①關稅;②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如:消費稅、增值稅)
(3)關稅的征收主體:國家
(4)關稅的課稅對象:①進出口貨物、②進出境物品
3、緝私
查緝走私:是指海關依照法律賦予的權利,在海關監管場所和海關附近的沿海沿邊規定地區,為發現、制止、打擊、綜合治理走私活動而進行的一種調查和懲處活動。是海關保證順利完成監管和征稅等任務而采取的保障措施。(熟悉)
*《海關法》規定:“國家實行聯合緝私、統一處理、綜合治理的緝私體制”。除海關以外、公安、工商、稅務、煙草專賣等部門也有查緝走私的權利,但這些部門查獲的走私案件,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由海關統一處理。
4、統計
海關統計的對象:實際進出口貨物
(1)實際進出境并引起境內物質存量增加或者減少的貨物,列入海關統計
(2)進出境物品超過自用、合理數量的,列入海關統計
歷年考題:
2009年判斷題:查緝走私是海關依照法律賦予的權利,在海關監管場所和海關附近的沿海沿邊規定地區,為發現、制止、打擊、綜合治理走私活動而進行的一種調查和懲處活動。
答案: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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