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
二〇一九年四月考試說明
一、考試目的
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適應我國經濟社會安全發展需要,提高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素質,客觀評價中級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的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
二、考試性質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是由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應急管理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考試合格者,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中級)。
三、考試方式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方式為閉卷考試,在答題卡上作答。
四、考試科目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共四科,設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專業科目為《安全生產專業實務》,包括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個專業類別。專業科目實行分卷考試,考生在報名時應根據工作需要選擇一個專業類別進行考試。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氣開采、燃氣、電力等行業的考生應選擇其他安全專業類別。
五、試卷結構
公共科目的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分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兩部分。單項選擇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多項選擇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至少有1個錯項。錯選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試卷中有70個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15個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
專業科目試題包括專業安全技術和安全生產案例分析兩部分。專業安全技術部分題型為客觀題,均為單項選擇題,占分值的20%;安全生產案例分析部分題型包括客觀題(占分值的10%)和主觀題(占分值的70%),客觀題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主觀題為綜合案例分析題。
四個科目試卷總分均為100分,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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