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標準化的規定,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性質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安 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 全生產管理條例》均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效力與法律、法規并列起來,使得工程建設強 制性標準在法律上與法律、法規同等,明確了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就是違法,就是依法 承擔法律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準手續:①需要臨時占 用規劃批準范圍以外場地的;②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設施的;③需要臨 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④需要爆破作業的;⑤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報批手續 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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