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
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4 年;
(二)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3 年;
(三)取得含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 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2 年;
(四)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2 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1 年;
(五)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1 年;
(六)取得上述其他學科類學歷或者學位的,其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2 年。
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實行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