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一)資料
A有限責任公司(簡稱A公司)是一家生產企業,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該公司設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于資金周轉困難,該公司2008年度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企業所得稅稅款。此外,A公司所在地的市國稅局發現,A公司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于是對其處以罰款。2009年3月,A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商討與B有限責任公司(簡稱B公司)合并的事宜。
(二)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為下列問題從備選答案中選出正確的答案。
61.針對A公司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市國稅局有權:
A.責令A公司限期繳納稅款
B.從A公司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C.行使代位權
D.行使撤銷權
62.如果A公司對市國稅局處以罰款的決定不服而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則有權受理該申請的機關是:
A.市國稅局
B.市國稅局的上一級國稅局
C.市國稅局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
D.市國稅局所在地的市級人民政府
63.A公司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已發生的下列支出中,依法準予扣除的是:
A.罰金
B.贊助支出
C.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
D.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
64.A公司臨時股東會會議作出與B公司合并的決議時,必須經:
A.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B.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C.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D.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l/2以上通過
65.A公司監事會成員應不得少于:
A.2人
B.3人
C.4人
D.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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