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債務收入
指國家財政通過信用方式從國內、國外取得的借款收入。目前我國對外公布的每年財政收入總額一般不包括債務收入。
(三)財政收入的分類
1.按財政收入來源和性質分類
我國2006年進行的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按財政收入的來源和經濟性質,將財政收入分為六類:(1)稅收收入;(2)社會保險基金收入;(3)非稅收入;(4)貸款轉貸回收本金收入;(5)債務收入;(6)轉移性收入
熟悉分類的意義:(1)拓寬了收入涵蓋范圍,使收入分類更為完整;(2)新的收入分類在層次上分為類、款、項、目四級,便于財政收入的統計和分析;(3)有利于形成完整的政府收支預算;(4) 使財政收入分類更趨合理和規范,便于國際比較。
2.按經濟部門分類(了解)
按經濟部門劃分,可以將財政收入劃分為來自農業、工業、交通運輸業和商業服務業的收入。
農業是財政收入的基礎;來自工業的收入為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來自交通運輸業和商業服務業的收入,呈日益增長的趨勢。
3.按取得財政收入的依據分類(掌握)
按取得財政收入的依據分類,可將財政收入分為政府公共財政收入和國有資產收入。
(1)政府公共財政收入是政府以社會公共事務管理者身份,依據政治權力所籌集的財政資金,包括各種稅款和行政性收費收入。具有強制性、穩定性和社會性的特征。
(2)國有資產收入是國家憑借國有資產所有權獲得的利潤、租金、股息、紅利、資金使用費等收入。
4.按取得收入的穩定程度分類(掌握)
按取得收入的穩定程度分類,可以分為經常性收入和臨時性收入。經常性收入包括稅收收入、經常性的收費收入等。臨時性收入包括債務收入、出賣公產收入、罰款收入等。
5.按財政收入的價值構成分類
按財政收入的價值構成分類,財政收入主要來自M(新創造的歸社會支配的剩余產品價值部分)。
6.按財政收入的管理權限分類
按財政收入的管理權限分類,分為中央財政收入和地方財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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