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計算題(本題型共4題,每小題5分,共20分。要求列出計算步驟,每步驟運算得數精確到小數點兩位。在答題卷上解答,答在試題卷上無效。)
1.某市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化妝品生產銷售。2008年3月發生以下業務:
(1)以空運方式從境外進口化妝品一批。該批化妝品境外成交價格加運費折合人民幣200萬元。經海關審查,公司申報的完稅價格未包含保險費。公司的解釋是相關費用無法確定。海關對此依法進行調整征稅,甲公司獲得海關開具的完稅憑證。
(2)將上月進口的化工原料價值100萬元全部發往乙公司委托加工化妝品,支付加工費20萬元,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3)將加工收回的已稅化妝品繼續加工成另一型號的化妝品,加工完成后,20%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品,取得不含稅銷售額40萬元,其余80%內銷取得含稅銷售額257.4萬元。
(說明:假設進口化妝品關稅稅率為50%;化妝品消費稅稅率為30%)
要求:根據以上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甲公司進口化妝品應繳納的關稅
(2)甲公司進口化妝品應繳納的消費稅。
(3)乙公司受托加工環節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4)甲公司委托出口的化妝品應繳納的消費稅。
(5)甲公司銷售化妝品應繳納的消費稅(不含代收代繳部分)。
【答案】(1)進口化妝品應繳納的關稅=200×(1+0.3%)×50%=100.3(萬元)
(2)進口化妝品應繳納的消費稅=[200×(1+0.3%)+100.3]/(1-30%)×30%=128.96(萬元)
(3)代收代繳的消費稅=(100+20)/(1-30%)×30%=51.43(萬元)
(4)委托出口應繳納的消費稅=0(萬元)
(5)銷售化妝品應繳納的消費稅=257.4/(1+17%)×30%-51.43×80%=24.86(萬元)
2.2008年11月,甲公司發生以下業務:
(1)對年初銷售并已經交付使用的某軟件產品進行維護,取得技術服務費5萬元。
(2)經境外乙公司許可使用某項商標,本月向乙公司支付商標使用費10萬元。
(3)以某項專利技術投資入股,該項專利技術的賬面原值為50萬元,評估價值為80萬元,雙方同意以75萬元的價值作價入股,參與利潤分配,承擔投資風險。
(4)轉讓一宗土地的使用權、取得轉讓收入600萬元。該宗土地系于2007年11月份接受丙公司抵債時取得,抵債時該宗土地作價500萬元,2008年月日11月其賬面余值為490萬元。
(5)本月1日起將承租后空置的一層辦公樓轉租給丁公司,收取轉租租金12萬元。甲公司承租此層辦公樓的月租金為10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甲公司提供軟件維護服務應繳納的營業稅。
(2)計算甲公司被許可使用商標權應代扣代繳的營業稅。
(3)計算甲公司以專利技術投資入股應繳納的營業稅。
(4)計算甲公司轉讓抵債所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營業稅。
(5)計算甲公司轉租辦公樓本月應繳納的營業稅。
【答案】(1)軟件維護服務應繳納的營業稅=5×5%=0.25(萬元)
(2)應代扣代繳的營業稅=10×5%=0.5(萬元)
(3)投資入股應繳納的營業稅=0(萬元)
(4)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營業稅=(600-500)×5%=5(萬元)
(5)轉租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12×5%=0.6(萬元)
3.中國公民張某為某大學教授,2009年1-6月除了從所在大學取得工資薪金收入外,還取得以下幾項收入:
(1)2月10日受邀到境內某企業作演講,主辦方支付報酬5000元。
(2)3月份有兩篇論文在相關專業期刊上發表,分別取得稿酬3200元和4500元。
(3)4月份,將自己某著作的外文翻譯出版權轉讓給境外某出版社,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幣62000元,已向該境外出版社所在國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折合人民幣5600元。
(4)6月6日因購物取得一張發票,中獎1000元;6月8日又因購物取得發票,中獎2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張某2月10日演講取得的報酬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張某3月份發表的兩篇論文取得的稿酬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張某4月份轉讓著作外文翻譯出版權取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4)張某6月份因發票中獎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答案】(1)演講應繳納個人所得稅=5000×(1-20%)×20%=800(元)
(2)發表論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200-800)×20%×70%+4500×(1-20%)×20%×70%=840(元)
(3)出版權應繳納個人所得稅=62000×(1-20%)×20%-5600=4320(元)
(4)發票中獎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000×20%=200(元)
4.李某系某市居民,于2005年2月以50萬元購得一臨街商鋪,同時支付相關稅費1萬元,購置后一直對外出租。2008年5月,將臨街商鋪改租為賣,以80萬元轉讓給他人,經相關評估機構評定,房屋的重置成本價為70萬元,成新度折扣率為8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李某轉讓商鋪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2)李某轉讓商鋪應繳納的印花稅。
(3)李某轉讓商鋪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4)李某轉讓商鋪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答案】(1)營業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80-50)×5%×(1+7%+3%)=1.65(萬元)
(2)印花稅=80×0.05%=0.04(萬元)
(3)可扣除項目=70×80%+1.65+0.04=57.69(萬元)
增值額=80-57.69=22.31(萬元)
增值率=22.31/57.69=38.67%
土地增值稅=22.31×30%=6.69(萬元)
(4)所得額=(80-50-1-1.65-0.04-6.69)=20.62(萬元)
轉讓商鋪繳納個稅=20.62×20%=4.12(萬元)
(責任編輯:w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