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二:保障統計工作統一性原則包括的內容
保障統計工作統一性原則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在統計體制方面,國家應建立集中統一的統計管理體制。
所謂統計管理體制的集中統一,是指中央統計機構組織實施全國的基本統計工作,并對全國的工作進行強有力的領導、管理和協調。統計工作的統一性,最關鍵的就是統計管理體制的集中統一。
2.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應當是統一的。新《統計法》強化了這一要求。
一是賦予國家統計局對補充性部門標準的審批權,《統計法》第十七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制定補充性的部門統計標準,報國家統計局審批.部門統計標準不得與國家統計標準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