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一:法、法律(常考點)
法 |
法是由國家制定和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實施的反映著統治階級意志的規范系統;這樣意志的內容是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它通過規定人們在相互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確認、保護和發展對統治階級有利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
法律 |
廣義:泛指國家機關制定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的總稱。 狹義:法律,專指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具有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注意:“法”和“法律”在中文中多數情況下可以通用,但是含義不盡相同,不能簡單的混同。有些論著將廣義的法律稱為法,而將狹義的法律稱為法律,以示兩者的區別。 |
法律的外部特征 |
(1)法律是一種行為規則。人們的行為規則在法學上統稱為規范。規范大致可以分為技術規范和社會規范兩大類。比如說我們的技術標準,操作規程都是屬于技術規范。,比如法律規范、道德規范,社會團體規范屬于社會規范。 (2)法律是國家制定和認可的。制定和認可是國家創制法律規范的兩種基本形式。 (3)法律是通過規定社會關系參加者的權利和義務來確認、保護和發展一定社會關系的。 (4)法律是通過國家強制力來保障的規范。違反法律,就要受到國家的制裁。這是法律規范與其他社會規范和技術規范的重大區別。 |
例題:法是由國家制定和認可,并由( )實施的反映著統治階級意志的規范系統。
a、政府部門
b、國家強制力
c、人民
d、公民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的是法的概念。
下對法律的理解錯誤的是( )
a.是由國家制定和認可的
b.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
c.是用來規范人們行為的
d.是由國家政府部門保證實施的
【答案】d
解析:這道題實際上是考的法律的四個基本特征。
知識點二:法律規范(輪換考點)
概念 |
法律規范是構成法律整體的基本要素或單位。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邏輯上周全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則;它規定了社會關系參加者在法律形式上的權利和義務,并由國家強制力作為其實施的保證。 |
法律規范的組成要素 |
假定、處理、制裁。 假定、處理和制裁這三個要素密切聯系、缺一不可。否則就不能構成法律規范。 |
法律規范的效力 |
法律的約束力 (1)等級效力 一是,制定機關的地位越高,法律規范效力的等級越高。比如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在我國最高的權利機關。 二是,同一主體制定的法律規范中,按照特定的、更為嚴格的程序制定的法律規范,其效力等級高于按照普通程序制定的法律規范。 三是,同一制定機關按照相同的程序就同一領域問題制定了兩個以上法律規范時,后來法律規范的效力高于先前制定的法律規范,即后法優于前法。 四是,同一主體在某領域既有一般立法又有特殊立法時,特殊立法通常高于一般性立法,及特殊優于一般。 五是,國家機關授權下級國家機關制定屬于自己職能范圍內的法律、法規時該項法律、法規在效力上等同于授權機關自己制定的法律、規范。 (2)效力范圍:指法律規范的約束力所及的范圍,包括時間效力范圍、空間效力范圍和對人的效力范圍。 (3)對人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