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中期票據的發行與承銷
《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中期票據業務指引》,中期票據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按照計劃分期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1.企業發行中期票據,應制定發行計劃,在計劃內可靈活設計各期票據的利率形式、期限結構等要素。
2.企業應在中期票據發行文件中約定投資者保護機制。
3.披露要求:企業發行中期票據,除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披露信息外,還應于中期票據注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一次性披露中期票據完整的發行計劃。
中期票據投資者可就特定投資需求向主承銷商進行逆向詢價,主承銷商可與企業協商發行符合特定需求的中期票據。
發行與承銷過程中的其他事項,均與短期融資券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