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土地規劃管理
一、考試目的與大綱要求
測試應考人員對土地規劃管理的概念和內容的理解與掌握程度。
二、重點難點
掌握:土地用途管制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概念、目的、作用和內容;
熟悉:土地利用專項規劃及土地利用詳細規劃的概念和內容;
了解:其他土地專項規劃的概念和內容,土地規劃與其他規劃的關系。
三、主要內容
1.土地規劃的概念與類型
2.土地規劃的作用
3.影響土地利用的因素
4.土地可持續利用的準則
5.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概念
6.土地用途管制的作用和意義
7.土地用途管制的內容
8.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概念
9.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意義
10.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原則
1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內容
1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程序
1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評審、報批、修改
14.土地利用專項規劃
15.土地利用詳細規劃
16.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與管理的途徑
17.土地規劃與其他規劃的關系
18.土地利用計劃
19. 城市總體規劃的概念、目的、作用和內容及其與土地總體利用規劃的關系
知識點一、土地規劃的概念
具體包括以下分類:
1.根據時限長短不同,土地規劃可分為長期規劃(10年以上)、中期規劃(5-10年)和短期規劃(5年以下)。
2.根據規劃范圍的大小,可將土地規劃分為國家規劃和地方規劃。
3.根據行政區域范圍的不同,我國將規劃分為全國、省級、地市級、縣(市)級、鄉(鎮)級五個層次。
4.根據分級管理的原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分為行政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跨行政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5.根據規劃的性質,土地規劃可分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專項規劃和土地利用詳細規劃。
例題:全國、省級、地市級和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屬宏觀控制性規劃,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施性、管理性規劃。( ) (2008年《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試題)
答案:×
解析:縣(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作為總量控制的最基本層次,屬于管理型規劃,重在定性、定量、定位的落實,提高規劃的可操作性。
知識點二、土地規劃的作用
1.控制作用
上一層次的土地利用規劃對下一層次的規劃起著控制作用 。
2.協調作用
土地在人口、資源、環境三者中處于基礎地位。
3.組織和監督
組織土地有效利用,是土地利用規劃最基本、最主要的功能。
例題:土地利用規劃是對一定區域內的土地開發、利用、整治、保護所作出的具體部署和安排。其作用不包括( )。2009年《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試題)
a.控制作用 b.協調作用 c.分異作用
d.組織和監督作用
答案:c
解析:土地規劃作用主要表現在對土地利用的控制、協調、組織和監督三個方面。
知識點三、影響土地利用的因素
1.自然因素
主要包括氣候、地貌、水文、土壤、植被、礦藏、景觀和位置等。
2.經濟因素
經濟因素包括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投入水平等。
3.制度因素
制度、人口、法規、政策、教育、技術乃至風俗和宗教都對土地利用構成較大的影響。
例題:影響土地利用的主要因素有( )。(2007年《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試題)
a.自然因素和社會經濟因素
b.社會經濟因素和制度因素
c.自然因素、社會經濟因素以及制度因素
d.總體因素、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
答案:c
解析:影響土地利用的因素包括: 1)自然因素。2)經濟因素。3)制度因素。
例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 )確定的加強土地資源管理的基本制度。
a.《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b.《土地管理法》
c.《建筑法》 d.《城鄉規劃法》
答案:b
解析: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確定的加強土地資源管理的基本制度。
知識點六、土地用途管制的作用和意義(掌握)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一種比較先進的土地資源管理制度。
2.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可以解決我國分級限額審批制的弊端。
3.可以實現利用整體效率最大化。
4.協調“吃飯”與“建設”的矛盾。
5.消除土地利用中不利的外部性影響,保護環境,實現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例題:以下土地管理目的中,( )不是土地用途管制的目標。
a.土地利用整體效率最大化
b.協調建設與保護的矛盾
c.消除土地利用中負外部性影響
d.確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答案:d
解析: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其現實的必然性和重要意義: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一種比較先進的土地資源管理制度。2.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可以解決我國分級限額審批制的弊端。3.可以實現利用整體效率最大化。4.協調“吃飯”與“建設”的矛盾。5.消除土地利用中不利的外部性影響,保護環境,實現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知識點七、土地用途管制的內容(掌握)
《土地管理法》將土地按用途分為三大類型,即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同用途的土地,其用途管制的具體內容不同。
(1)農用地用途管制
(2)建設用地用途管制
(3)未利用地土地用途管制
例題:《土地管理法》規定,按用途劃分,我國的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 )。
a.耕地 b.建設用地
c.已利用地 d未利用地
答案:d
解析:在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土地分為三類,即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知識點八、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概念(掌握)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行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綱領性文件,
根據我國行政區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分為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和鄉五級。上下級規劃必須緊密銜接,上一級規劃是下級規劃的依據,并指導下一級規劃,下級規劃是上級規劃的基礎和落實。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包括長期性、綜合性、戰略性、控制性、權威性等基本特性。
例題: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 )組織編制,其核心是確定和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
a.上一級人民政府 b.上一級土地行政管理部門
c.縣級人民政府 d.縣級土地行政管理部門
答案:c
解析:《土地管理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整治和資源環境保護的要求、土地供給能力以及各項建設對土地的需求,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例題:在下列選項中,( )是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依據。
a.土地價格水平
b.土地供需狀況
c.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d.上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e.土地質量特征
答案:bcd
解析:法規考核點。《土地管理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整治和資源保護要求、土地供給能力以及各項建設對土地的需求,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第十八條規定,下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依據上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
知識點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意義(掌握)
1.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礎
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國家實行用途管制的基礎
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有效協調人地關系和各部門用地矛盾
5.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加強土地利用管理的手段
知識點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原則(掌握)
1.嚴格保護基本農田,控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農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統籌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
4.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5.占用耕地與開發復墾補充耕地相平衡
例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附圖不包括( )。(2009年《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試題)
a.規劃現狀圖 b.專題規劃圖
c.規劃分析圖 d.控制性詳細規劃圖
答案:d
解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附圖包括規劃現狀圖、專題規劃圖和規劃分析圖。
知識點十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修改(掌握)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綱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逐級上報審批機關同級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下級規劃服從上級規劃的原則,自上而下審查報批。
審查提交材料。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報批,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規劃文本及說明;(2)規劃圖件;(3)專題研究報告;(4)規劃成果數據庫;(5)其他材料 。
例題1: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由( )人民政府批準。(2000年土地管理基礎試題)
a.縣級 b.市級
c.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的市級 d.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的設區的市級
答案:d
解析: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由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的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準。
例題2: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經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須經( )批準。(2000年土地管理基礎試題)
a.原批準機關 b.原批準機關的上級機關
c.地方人民政府 d.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其他部門
答案:a
解析:經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須經原批準機關批準,未經批準的,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的土地用途。
知識點十四、土地利用專項規劃(熟悉)
土地利用專項規劃是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框架控制下,針對土地開發、利用、整治和保護某一專門問題而進行的規劃。主要包括:
(1)土地開發規劃
(2)土地保護規劃
(3)土地整治規劃
(4)土地復墾規劃
(5)土地整理規劃
知識點十五、土地利用詳細規劃(熟悉)
土地利用詳細規劃是在總體規劃或土地利用專項規劃的控制和指導下,直接對某一地段或某一土地使用單位的土地利用及其配套設施作出具體的安排,它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土地利用專項規劃的深入和細化。如農場土地利用規劃、林場土地利用規劃、村莊用地規劃等。
知識點十六、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與管理的途徑
(1) 編制與實施土地利用計劃。
(2)建立實施規劃的領導責任制。
(3) 實行規劃公告制度。
(4)建立建設項目用地的規劃審查制度。
(5)加強對城市和村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的審核。
(6)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審查。
(7)嚴格土地利用規劃的修改。
(8)強化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的監察管理。
知識點十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其他規劃的關系(了解)
城市規劃是一定時期內城市建設的總體部署,其任務是確定城市的性質和規模,城市各部分的組成,選擇各部分用地并加以合理地組織和安排。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對一定區域內全部土地在各業用地規模與布局的安排與部署。
知識點十八、土地利用計劃(了解)
土地利用計劃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具體實施計劃。
土地利用計劃一般由計劃的文字說明和計劃指標兩部分組成。
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包括:
(1)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2)土地開發整理計劃指標;
(3)耕地保有量計劃指標。
例題1:國家規定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包括的主要計劃指標包括( )。(2009年《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試題)
a.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b.土地開發整理計劃指標
c.征收土地計劃指標 d.耕地保有量計劃指標
e.收購儲備計劃指標
答案:abd
解析: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包括:(1)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2)土地開發整理計劃指標;(3)耕地保有量計劃指標。
例題2:在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需要將700畝非耕地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時,應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 )批準。(1畝=0.0667公頃)(2007年《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試題)
a.國務院
b.省級人民政府
c.地市級人民政府
d.縣級人民政府
答案:b
解析:法規考核點。《土地管理法》規定,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準。題目中非耕地農用地屬于其他土地,因為是700畝“非耕地”農用地。此項目中,700×0.0667=46.69公頃,未超過70公頃,正確答案應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