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1041 物權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種類
一、物權的法律特征
1是支配權-直接支配
2是絕對權-對世權,權利人外均為義務人
3是財產權-直接體現為財產利益的權利
4有排他性-一物之上的物權不能相互沖突
二、物權的種類——重點
(一)所有權
1.占有權 2.使用權 3.收益權 4.處分權
(二)用益物權
權利人對他人所有的動產或不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地役權。
(三)擔保物權
權利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1z301042 土地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地役權
一、土地所有權-考點
1.國有土地所有權: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2.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經營,期限30年,調整須經2/3以上代表同意。
3.土地分類: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4.土地政策: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5.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