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復習提示
一、最近三年本章考點解析
題型 |
2013 |
2012 |
2011 |
單選 |
3題4.5 |
4題4分 |
4題4分 |
多選 |
|
3題6分 |
3題6分 |
判斷 |
1題1分 |
1題1分 |
1題1分 |
不定項 |
1題8分 |
1題10分 |
1題10分 |
總計 |
5題13.5 |
9題21分 |
9題21分 |
本章2014年命題趨勢
本章難度較大,重點內容繁多,但是本章主要以理解記憶為主,吃透考點本章并不難。本章主要考點為票據法和支付結算相關賬戶的知識。預計2014年分值將達到18分左右。
歷年考點總結
單選題:一般存款賬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貸記卡;票據背書;
票據的偽造;單位卡賬戶;票據的填寫要求;提示付款期限;
信用證;辦理支付結算的要求;銀行卡的分類;票據權利;
判斷題:商業匯票的保證人、追索權行使、背書的規定;基本存款賬戶的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核準機構;票據的簽章;支票的記載事項;一般存款賬戶;商業承兌匯票的相關規定;
第一節 支付結算概述(了解)
知識點一、支付結算的概念
支付結算是指單位、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使用票據、銀行卡和匯兌、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進行貨幣給付及其資金清算的行為。
提示:銀行(含城鄉信用合作社,下同)以及單位(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和個人是辦理支付結算的主體。其中,銀行是支付結算和資金清算的中介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單位不得作為中介機構辦理支付結算業務。
知識點二、辦理支付結算使用的主要支付工具
我國目前使用的人民幣非現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結算方式。“三票一卡”是指三種票據(匯票、本票和支票)和銀行卡,結算方式包括匯兌、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主要功能是完成資金從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的轉移。
知識點三、辦理支付結算的原則
1、恪守信用,履約付款原則。
2、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原則。
3、銀行不墊款原則。
知識點四、辦理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
1、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憑證和結算憑證。
2、單位、個人和銀行應當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立、使用賬戶。
3、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1)所謂“偽造”指無權限人假冒他人或虛構他人名義簽章的行為,例如偽造出票簽章、背書簽章、承兌簽章和保證簽章等。
(2)所謂“變造”是指無權更改票據內容的人,對票據上簽章以外的記載事項加以改變的行為。
(3)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4)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
①單位、銀行在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至少2個章):為該單位、銀行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②個人在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1個章):為個人本名的簽名或蓋章。
4、填寫各種票據和結算憑證應當規范。
(1)關于收款人名稱。單位和銀行的名稱應當記載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2)關于出票日期。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
實際日期 |
票據日期 |
月為“壹”、“貳”和“壹拾”的:1、2、10 |
前加“零”(1-9、10、20、30日) |
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叁拾” |
|
日為“拾壹”至“拾玖”:11-19前邊加1 |
前加“壹” |
(3)關于金額。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二者不一致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例題:某票據的出票日期為“2011年3月15日”,其規范寫法是( )。 (2011)
a.貳零壹壹年零叁月壹拾伍日
b.貳零壹壹年叁月壹拾伍日
c.貳零壹壹年零叁月拾伍日
d.貳零壹壹年叁月拾伍日
【參考答案】:b ,p97 第三章第一節 考查“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出票日期”
【答案解析】:為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叁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加“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