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素
德育過程由教育者、受教育者、德育內容和德育方法四個相互制約的要素構成。
1.教育者
教育者是德育過程的組織者、領導者,是一定社會德育要求和思想道德的體現者,在德育過程中起主導作用。教育者包括直接的和間接的個體教育者和群體教育者。
2.受教育者
受教育者包括受教育者個體和群體,他們都是德育的對象。在德育過程中,受教育者既是德育的客體,又是德育的主體。當他們為德育對象時,他們是德育的客體;當他們接受德育影響,進行自我品德教育和對其他德育對象產生影響時,他們又成為德育主體。
3.德育內容
德育內容是用以形成受教育者品德的社會思想、政治和道德規范,是受教育者學習、修養和內在化的客體。小學德育的基本內容是根據學校德育目標和學生品德形成發展規律確定的,它具有一定范圍和層次。
4.德育方法
德育方法是教育者施教傳道和受教育者受教修養的相互作用的活動方式的總和。它憑借一定的手段進行。教育者借助一定的德育方法將德育內容作用于受教育者,受教育者借助一定的德育方法來學習、修養、內化德育內容而將其轉化為自己的品德。